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1月27日起,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海兰信(代码:300065 )”采用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8日
关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加
代销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产品的
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协议,陆金所资管将于2015年11月30日起将代理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陆金所资管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