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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 编号:2015-015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于2015年11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发出。因公司董事长、董事杨百昌先生和独立董事谢进城先生的离职,公司现有董事及独立董事共7人,其中董事5人,独立董事2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金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朱金明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2) 关于《提名朱宇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朱宇杉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3) 关于《提名余玉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余玉苗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4)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东贝B股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朱金明先生:男,52 岁,2002 年至 2010 年 5 月任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0 年 5 月至今任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本公司董事。

      朱宇杉先生:男,33 岁,本科学历,2007.06至今历任本公司信息中心副主任、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余玉苗先生:男, 50岁,会计学教授,曾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会计与审计系助教、讲师,武汉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 公告编号:2015-016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14日

      至2015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11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2、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3.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以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以2015年12月11日以前公司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号

      邮编:435006

      联系人:陆丽华、黄捷

      联系电话:0714-5415858

      传真:0714-5415588

      本次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