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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陆金所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5-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署的《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代销服务补充协议》,自2015年11月30日起陆金所资管开始代理以下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

      具体的办理手续请遵循陆金所资管的相关规定。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