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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5-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安记食品”)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9号文核准。经发行人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3,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3、 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5年11月23日(T-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 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的,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5、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C1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5.31倍(截止2015年11月26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0.10元/股对应的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5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6、 按本次发行价格10.10元/股、发行数量3,000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0,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6,655.7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48,468.30万元,其中预计使用募集资金26,655.77万元,资金缺口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如发行人无法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部分,则可能影响投资项目的实施,并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7、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8、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0、请投资者务必关注中止发行风险:若2015年12月1日(T日)出现网下申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将中止本次发行。

      11、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12、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4、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