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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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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伟业楼N205室 法定代表人:庄少挺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信息系统研发;研发、销售智能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片式元器件、无线射频自动识别系统等。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6346.91万元,负债总额3560.65万元,净资产12786.26万元,营业收入7234.04万元,利润总额-529.01万元,净利润-529.01万元。截止2015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25359.95万元,负债总额12901.71万元,净资产12458.24万元,营业收入1297.08万元,利润总额96.09万元,净利润96.09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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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集团”) 成立日期:2013年4月28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第八层F1室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11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对汽车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装潢装饰(不含洗车、维修)、代办汽车挂牌及年检;汽车信息技术咨询;未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228.63万元,负债总额155.09万元,净资产14073.54万元,营业收入1623.42万元,利润总额2761.19万元,净利润2535.40万元。截止2015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5090.15万元,负债总额280.54万元,净资产14809.61万元,营业收入1962.23万元,利润总额892.04万元,净利润736.07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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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金额:详见表1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信达光电、福建光电、信达物联、汽车集团100%股权,为上述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资,公司为此提供担保,能保障各全资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超过本次审议范围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按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提供担保。
公司资金部将对全资子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监控与管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36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9%,无逾期担保。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审批的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4000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11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为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在中国信托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的6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下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担保期限1年。(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为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在华侨银行新加坡分行申请的15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下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担保期限1年。(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两家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未与中国信托银行香港分行、华侨银行新加坡分行签订上述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达诺”) 注册地:ROOM 1904,SHUN TAK CENTRE,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HK 注册资本:港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大宗商品。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015.15万元,负债总额2317.88万元,净资产3697.27万元,营业收入港币143926.56万元,利润总额港币1034.50万元,净利润港币857.97万元。截止2015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港币89,402.12万元,负债总额港币82691.05万元,净资产港币6,711.07万元,营业收入港币103,969.65万元,利润总额港币3,013.45万元,净利润港币3,013.8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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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源”) 注册地:新加坡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大宗贸易。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43.66万美元,负债总额1129.46万美元,净资产514.20万美元,营业收入1318.79万美元,利润总额14.58万美元,净利润14.20万美元。截止2015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1,704.54万美元,负债总额11,059.85万美元,净资产644.69万美元,营业收入31.631.20万美元,利润总额130.49万美元,净利润130.49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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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港分行
担保金额:600万美元
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担保期间:1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华侨银行新加坡分行
担保金额:1500万美元
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担保期间:1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香港信达诺、信达资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香港信达诺、信达资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议案通过,2015年度审批的担保额度为74750万元人民币和2100万美元,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36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11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5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1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9:30至11:30, 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15:00至2015年12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9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201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申请2016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4、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2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5、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6、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7、《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9、《公司申请10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的议案》
10、汽车板块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提供资产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以公司自有的湖里区兴隆路27号2-7层、8B、8C、8F1、8F2、8G单元、第11-12层、13C、13D、13G1、13G2、13H单元向授信银行提供并履行抵押担保授信等值不超过9.9亿元,期限一年;
1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在中国信托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的6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下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担保期限1年;
1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在华侨银行新加坡分行申请的15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下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担保期限1年;
14、《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16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15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第7项提案《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第14项提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3、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2015年12月10日下午5: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信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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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0701;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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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 项下输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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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098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邮编:361006
联系人:林慧婷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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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11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九期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相关决议已于2014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14—47)。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13号),接受公司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2015年11月27日,公司发行2015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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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