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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5-052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回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也无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并书面回函确认: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查证,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声明: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承诺自2015年8月25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正在正常履行中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其他需承诺履行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前期披露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提升,向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转型,拟与专业第三方共同投资设立浪莎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截止公告日专业第三方仍未确定,相关投资协议亦未签订,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目前公司无重大事项,或认为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严重背离公司经营情况等事项发生。同时,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基于公司相关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