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重工 公告编号:2015-097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集团”)通知:
中南重工集团于2015年8月2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2,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2015年11月19日,中南重工集团将上述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152,100,000股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并重新将105,000,000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南重工集团已于2015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5年11月19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2015年11月25日,中南重工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股权10,000,000股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1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4日,中南重工集团已于2015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2014年9月5日,中南重工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股权10,000,00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3月6日。(详见2014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0)2015年3月6日,中南重工集团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海通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书延期购回》,回购交易日由2015年3月6日延期至2015年9月4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详见2015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后因本公司转增股本,中南重工集团质押在海通证券上的10,000,000股转增为20,000,000股。2015年9月4日,中南重工集团将其质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的20,000,000股解除质押。同日,中南重工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5年9月17日,中南重工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股权5,000,000股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9月9日,中南重工集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2015年9月28日,中南重工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股权10,000,000股质押给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南重工集团已于2015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5年9月28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中南重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47,8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8,766,596股的33.55%,其中尚在质押的公司股份为20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07%,其中47,869,000股处于流通状态。
特此公告。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