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因筹划重大事项申请股票停牌;2015年10月21日,公司确认该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股票继续停牌。201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将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5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核实,现就关注函所提及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公告如下:
一、关注函问题及回复
问题:请你公司充分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预计复牌时间。
2015年7月7日停牌后,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润发集团”)与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深入的接触和商谈,期间并安排了券商、律师以及会计师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经过2015年7月中旬启动、为期近两个月时间的尽职调查,长江润发集团与标的资产的全体股东进行了洽谈,但由于标的资产为外资控股且交易主体较多,多数股东在境外,因此整个谈判的过程非常艰苦、谈判周期长;经过努力,长江润发集团最终于2015年10月21日与标的资产全体股东达成意向并签署框架协议。由此,公司股票在2015年10月21日转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之中:一、中介机构工作组已经全面进入标的公司现场,开展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二、SPV对医药资产的收购,由于标的资产为外资控股企业,资产收购中,涉及到境外投资审批、外汇审批等程序,需要获得商务、发改委、税务部门以及工商等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批流程耗时较长;公司预计将在不晚于2016年1月7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及时对外披露并申请复牌。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加速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79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