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5-052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1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日在云南禾丰饲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卫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天津市潘庄工业区兴建禾丰关内区总部及饲料生产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现禾丰集团在华北地区的战略布局,推动禾丰公司在关内区资源的高效整合与优势互补,继续扩大禾丰公司在关内区的销售规模和市场范围。公司计划在天津市宁河潘庄工业区投资兴建禾丰公司关内区总部及饲料生产基地。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河北省临漳县兴建肉鸡产业化综合加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现禾丰集团肉鸡产业化合理布局,继续不断提高肉鸡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不断完善和延伸禾丰集团肉鸡产业化链条。公司计划在河北省临漳县新城工业园区投资兴建禾丰公司肉鸡产业化加工项目,包括肉鸡孵化、肉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5-053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7日披露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基于对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以及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将结合证券市场情况以及禾丰牧业股票走势,金卫东本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总计不低于300万股;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计划根据资金情况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 年12月3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卫东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12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又增持了公司股份9.955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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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自2015年8月26日至12月2日,金卫东先生先后七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197,451股,占股本总额的0.505%。前六次增持情况详见《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
三、金卫东先生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
四、金卫东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金卫东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5-054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天津禾丰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禾丰”)
●投资金额:40,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现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华北地区的战略布局,公司计划在天津市宁河潘庄工业区投资新建公司关内区总部及饲料生产基地暨天津禾丰。公司拟出资 40,000 万元投资设立天津禾丰,持股比例100%。
本次拟投资设立天津禾丰业经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主体为公司,无其他交易对手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禾丰牧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亿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预混料、浓缩料、配合饲料生产和销售
上述各项内容以相关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天津市宁河区投资新建公司关内区总部及饲料生产基地,将推动公司在关内区资源的高效整合与优势互补,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和市场范围,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收益回报。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集团在华北地区的战略布局。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关内区总部及饲料生产基地项目,主要是整合关内区资源,经营范围隶属于本公司主营业务,风险较小。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5-055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注册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40,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现禾丰集团肉鸡产业化合理布局、继续不断提高肉鸡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不断完善和延伸禾丰集团肉鸡产业化链条。公司计划在河北省临漳县新城工业园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进行禾丰肉鸡养殖及加工产业化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4亿元人民币。
本次拟投资设立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注册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8000万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肉类制品加工、销售,毛鸡收购,肉鸡屠宰、冷冻、冷藏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仅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使禾丰公司肉鸡产业化布局更加合理,提高肉鸡集约化、规模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和延伸禾丰公司肉鸡产业化链条,强力推动禾丰公司肉鸡饲料产品的加工生产。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子公司目前正处于注册审批阶段,相关生产经营资质须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