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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7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拾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议补选赵国栋先生、饶康达先生、权秀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补选张松柏先生、黄才华先生、朱玉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国栋担任公司总经理,权秀洁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佳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哲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佳女士、张哲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中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数加上未辞职的公司董事的人数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发生变化,现提议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修改后《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简历

      赵国栋先生: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EMBA,现任本公司总经理、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京东集团副总裁、网银在线公司CEO、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常务理事、公安部一所助理工程师等职。

      截至目前,赵国栋先生持有奥马电器的20.38%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饶康达先生: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创始合伙人。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总部、投资银行总部、创新投行部,担任高级经理、董事、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饶康达先生尚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权秀洁女士: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拥有悉尼大学商业硕士(金融专业)学位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曾经在普华永道咨询部任职总监,为跨国公司提供有关交易并购、内部控制、集团财务共享中心,财务和IT组织的转型等咨询服务。早年曾经在普华永道美国和中国任管理咨询顾问和项目经理, 在吉百利食品有限公司澳大利亚负责亚太地区的IT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和中国地区的财务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权女士尚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松柏先生: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后备合伙人、南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省南通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会计。

      截至目前,张松柏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才华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曾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法国博旺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助理。

      截至目前,黄才华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玉杰先生: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博士。现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曾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讲师、助教。

      截至目前,朱玉杰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佳女士: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EMBA,全国金融系统青年联合会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职于中国民生银行总行、香港恒生银行等单位。

      截至目前,张佳女士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哲先生: 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证券资讯部经理;鸿大基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汉世纪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副总裁、执行总裁,曾主要参与、主导投资了安硕信息、万得资讯等项目。

      截至目前,张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7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7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下午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决议补选郭荣喜女士、凌昀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郭荣喜女士、凌昀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中无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简历

      郭荣喜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会计学学士学位,现任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曾担任宜信财务高级经理、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财务经理、集团资产总监、海信国际营销公司财务负责人、海信意大利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郭荣喜女士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凌昀女士: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伯明翰大学商务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汉能控股集团、华泰中昊投资集团。

      截至目前,凌昀女士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7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工会主席周建昌先生主持,共211名工会委员及职工代表参加会议。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选举龙泳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龙泳先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监事会中无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

      特此公告。

      附件:《龙泳先先生简历》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龙泳先先生简历》

      龙泳先先生: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风险策略经理高级经理。曾任职于费埃哲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瑞得国际北京代表处风险分析师、穆迪分析信用风险分析顾问。

      截至目前,龙泳先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8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5年12月2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2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0日15:00—2015年12月21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15:00至2015年12月21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逐项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

      1.1补选赵国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补选饶康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补选权秀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补选张松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补选黄才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补选朱玉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需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

      3.1补选郭荣喜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2补选凌昀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1、3需由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议案2需由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78)。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8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5年12月18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编 528427(信函请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周江海收,并请注明“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68”; 投票简称为“奥马投票”。

      3、在投票当日,“奥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15:00至2015年1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23130226

      传真:(0760)23137825(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联系人:周江海先生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附件二: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