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延期回复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1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31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和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布的《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公告》)。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与各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予以落实。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规模拟进行调整,需要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为切实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各方审慎协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申请》,拟将回复时间延期至2016年2月5日前。待回复材料准备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反馈意见的相关问题详见附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