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汽富维被指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解释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5-02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一汽富维被指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解释
公司对于2015年12月3日大众证券报刊登的“一汽富维被指向大股东输送利益”一文中所涉的问题,向广大投资者解释如下:
一、“毛利率远低同行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汽车外饰-保险杠业务和汽车车轮业务组成,其中:汽车车轮业务是有钢轮制造和车轮装配业务构成。2015年1-9月汽车车轮业务主营业务收入482,52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72,475万元,毛益率2.08%;扣除装配外协件后收入为49,608万元,成本为39,558万元,毛益率20.26%,车轮制造的毛利率与车轮制造行业相当,不存在向大股东输送利益。详细情况见下表:
■
二、“关联交易未获授权”
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获得通过,但公司的关联交易并没有停止。
众所周知,汽车行业上下游产业链非常长,为汽车厂配套的企业和员工众多,而公司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多数产品是供给关联方公司的配套产品,若公司停止生产和供货,会造成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停产,直接影响汽车行业上下游的众多行业和人员,并会对社会稳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种影响无论是在社会上、还是在经济上,都是公司无法承担的。因此,这是公司继续执行该计划的原因。
此外,公司也在积极与股东沟通,准备将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进行关联交易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并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慎审核,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未来解决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在制定十三五规划时,将通过改变产品市场布局,积极开拓一汽集团公司以外市场,降低关联交易比例。同时不断深入的国企改革,也会对解决公司关联交易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