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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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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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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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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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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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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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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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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5转各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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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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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351)868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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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热线:9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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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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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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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7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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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峰
联系电话:(0771)5539262
传 真:(0771)5539033
客服热线:(0771)553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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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 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400888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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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传真:(0551)220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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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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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http://www.swhysc.com
(1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服电话:400-88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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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http:// www.ewww.com.cn
(2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电话:(010)5832 8752
传真:(010)5922 8748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http://www.ubssecurities.com
(2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公司网站:http://www.hfzq.com.cn
(2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站:http://www.zts.com.cn
(2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站:http://www.ajzq.com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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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62
公司网站:http://www.hrsec.com.cn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http://www.guosen.com.cn
(28)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电话:(0769)22119341
传真:(0769)22116999
客服电话:(0769)9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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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4008888588 、9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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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统一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地址:http://www.cs.ecitic.com
(3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传真:(0532) 85022605
(3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8899
基金业务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站:http://www.cindasc.com
(3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基金业务传真:0755-83515567
公司网站:http://www.cgws.com
(3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
基金业务传真:021-64333051
公司网站: http:// www.cfsc.com.cn
(3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基金业务传真:010-84183311
公司网站:http://www.guodu.com
(36)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基金业务传真:010-64408834
公司网站:http://www.lxzq.com.cn
(3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基金业务传真:020-88836654
公司网站:http://www.gzs.com.cn
●其他代销机构
(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站:http://www.txsec.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基金业务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基金业务传真:(021) 20835879
公司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站: http://www.ehowbuy.com
(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数米基金网:http://www.fund123.cn(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站:http://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 层
法定代表人: 陈耀先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联系电话:010-58598853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 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联系人:蒋燕华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精选股票,以追求当期收益与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40%;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20%;本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一、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本基金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确定未来市场变动趋势。本基金通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的变动趋势,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审议有关资产配置策略的分析结论,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产配置策略,即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的构成比例。基金经理执行审定后的资产配置计划。
2、股票选择策略
本基金认为股票的瞬时市场价格受公司经营情况、证券市场供求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但在一定的时期内,每一只股票都有其合理的价格区间,同时,这一价格区间还将表现出时变性。
(1)量化筛选
本基金运用量化筛选的方法,用静态与动态预期数据相结合的方式考察股票的价值、成长风格特征,选择那些价值被低估并具有稳定持续增长潜力的股票。
本基金采用市盈率(市值/净利润)、市净率(市值/净资产)、市销率(市值/营业收入)等指标考察股票的价值是否被低估。
本基金采用年复合营业收入(Sale)增长率、盈利(EPS)增长率、息税前利润(EBIT)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ROE)、以及现金流量增长率等指标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
本基金认为高成长性的股票通常具有高市盈率,但高市盈率又往往意味着对该股票的高估值。因为市盈率相同的公司成长性差异可能很大,仅单独比较低估值或成长性无法帮助投资者筛选出价格合理、兼具成长性的股票。因此,本基金还采用GARP筛选法精选股票,以避免过分依赖价值与成长风格筛选的一些缺陷,比如由价值持续低估现象(DASP,Decline At a Reasonable Price)和成长泡沫破灭(GASP,Growth At a Stupid Price)带来的投资失败。
PEG(市盈增长比率,市盈率相对增长率之比)是本基金筛选GARP风格特征股票的重要指标。PEG为不同成长性公司的市盈率提供了可比性,暗含了获得每一个百分点增长率所需的投资成本。本基金还考察了PEGY(市盈增长及股息比率),具体而言,即市盈率相对预期盈利增长和现金股息之和的比率。相对市盈增长比率而言,PEGY更为可测和稳定。同样逻辑,PBG(市净增长比率)、PSG(市销增长比率)等则是比PEG更稳定的指标。
(2)定性筛选
本基金认为不能完全依靠财务数据确定股票的合理价格区间,还需要综合考察诸如财务数据质量、公司治理水平、管理层能力与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从而给以相应的折溢价水平,并最终股票合理价格区间。本基金重点考察以下定性指标: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增长是否是有机的,并具有持续性;
●公司的股东、债权人、管理层之间的制衡机制、管理团队激励机制是否有效,投资者关系是否良好;
●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程度、进入壁垒,公司自有技术、专利水平,是否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
●公司的行业地位、发展战略,是否具有并购价值等等。
综上所述,本基金根据上述定量指标确定相应的估值水平,鉴于相对估值法可能存在的某些局限性,本基金还综合运用了其它估值模型,比如DCF、DDM与EVA模型,进行估值再检验。并根据上述定性指标给出相应的折溢价水平,最终确定股票合理价格区间,并动态根据上述指标的演变进行价格区间的调整。
除此之外,本基金更注重通过研究团队的上市公司实地调研获得最新、最为准确的信息,及时跟踪和调整各级股票库,并最终确定具体的投资品种。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投资,主要运用的投资策略为:正股价值发现驱动的杠杆投资策略、组合套利策略以及复制性组合投资策略等。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无风险套利、杠杆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等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这些投资策略是在遵守投资纪律并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作出的。
二、投资决策程序
为了保证整个投资组合计划的顺利贯彻与实施,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资决策依据以及具体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海外及国内宏观经济环境;
(3)海外及国内货币政策、利率走势;
(4)海外及国内证券市场政策;
(5)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6)上市公司研究;
(7)证券市场的走势。
2、决策机制与程序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在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具体的基金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研究策划
研究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形成有关宏观分析、市场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个券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提出本基金股票备选库的构建和更新方案,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并最终决定本基金股票备选库,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基金管理部、研究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作出决策。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对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判断构建基金组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
(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部协同基金经理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研究员应保持对个券和个股的定期跟踪,并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个券和个股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室。
(6)指令执行及反馈
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交易完成后,由交易员完成交易日志报基金经理,交易日志存档备查。
(7)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业绩评价
金融工程与专题研究部将定期对基金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不足,为日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国债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且未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4月22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5年9月30日。
■
注:2010年度数据统计期间为2010年4月22日(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6日刊登《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基金名称由“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五、“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直销机构及个别代销机构情况;新增销售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六、“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类别、基金名称等相关表述;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数据内容取自本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此部分内容,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
八、“第三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以下为自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10月21日,本基金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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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