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5-84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分别刊登于2015年11月17日和2015年12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5-79;2015-83。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15:00至2015年12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会议接待中心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郑斌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1名,代表股份505,759,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8%。其中:国家股股东(内资股东)代表1名,所持股份479,82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4%;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0名,共代表股份25,934,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9名,代表股份499,337,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92名,代表股份6,421,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
2、其他到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机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该议案公司大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79,824,800股)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方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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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小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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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集团公司申请使用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公司大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79,824,800股)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方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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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闻、姚振松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董秘签字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公告编号:2015-85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集团”)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名称:杭汽轮B,证券代码:200771)于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并披露《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33)。此后,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一、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8月28日公告(2015-62)中披露,汽轮集团根据杭州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正在筹划汽轮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事项。公司11月10日公告(2015-76)中披露,根据市国资委的部署,对此项改革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的中介机构,已于2015年10月中旬启动审计与评估工作。杭汽轮集团也已经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合杭州市国资委及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鉴于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汽轮集团资产评估、公开挂牌、股权转让等必备程序,程序复杂。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9)。
二、关于延期复牌的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及网络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投票结果详见刊登于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84)。
三、公司股票延期复牌事项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延期复牌时间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即不迟于2016年3月4日之前复牌。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依据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