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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清盘需深思慎行
    2015-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周宏

      

      每逢周末,市场关注的热点都在政策上,但有时也有一些行业现象会成为大家的话题。比如上周末,基金清盘就吸引了一些媒体的关注。

      根据一家媒体的报道。随着近日陆续有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基金宣布将进行清算。年内合计有27只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共有近15家基金公司涉足其中。

      在所有“清盘”的基金品种中,债券类基金占比达到4成以上,短期理财基金成为清盘最热门品种,打新基金也有参与,上述基金品种的出现,显示了近年基金销售风气转换较快。

      另外,各家基金公司的清盘力度不同。根据该媒体统计,长盛基金清盘决心较大,目前有4只基金清盘;大摩华鑫货币是清盘基金中最“年长”的,建信鑫裕则是最“年轻”的被清算基金,存活期未到4个月。

      不足1年时间,近30家基金清盘。这个数据显示:公募基金“清盘”已经实质性地成为一种行业现象。而这种现象,也反映出了行业存在的一些有待完善的薄弱环节。

      

      让市场的归市场

      首先,基金“可以”清盘对这个行业内的从业机构而言是一种进步。它的出现至少反映出了公募基金业的市场化程度已经相当高了。

      正因为有了相当的市场化程度,所以,公募机构可以从纯商业的角度来考量一个基金的持续运作问题。对于一些没有市场、规模较小、运作成本较高的基金品种,适时的提出终止运作,也就是“清盘”。

      另外,这也反映我们市场内的基金发行真正走入了“备案制”的阶段。基金不再是一个稀有产品,发行基金不再是成本高昂、费时费力的事。所以,公募基金公司可以比较轻松地做出清盘基金的决策。

      让市场的事归市场,这是一种进步。

      

      “清盘”不应轻易

      但同时,我们也要指出,基金“清盘”对于其持有人而言,是一个不理想的结果。

      至少从投资决策角度,持有人是“意外”且“被迫”地要接受一个状况,并且由此可能面临一系列的问题考验。比如,清盘信息如何传达给持有人,能够充分完全的传达么?持有人利益在清算过程中有损失么?投资人在再投资过程中会面临机会损失么?

      公募基金是个大众产品,它面对的是普罗大众,尤其是很多没有良好投资判断能力、方便投资渠道的普通百姓。因此,公募基金类产品,通常不能有过高的复杂度,应有良好的持续运营能力,买入、持有和推出的成本不能过高,投资门槛必须尽量低等情况。

      正因为面对这样的群体,受托机构的操作应该足够慎重。发行成立后短期内进行终止,显然不属于慎重的决策。而这个决定,如果仅仅是规模上的问题,那么即行清算,更不能算是个理想的操作。

      说到底,“清盘”基金,尤其是因为规模问题而清盘基金,这是一个更多考虑运行机构利益的选择。

      化解之道在慎重发行

      那么有什么化解之道呢?第一、基金公司应该慎重抉择基金品种的发行,尽量避免发行基金“海量化”、“批量化”的手法,也应避免“基金先发,大不了清算”的随意思维。

      基金“清盘”说到底还是基金公司在发起成立基金时存在误判(尽管大多数误判都是无意的),把冷门品种当热销品种推了出来,导致了持有人“吃药”。因此,提高市场预判水平、提升基金的“生存率”是基金公司应该下的工夫。

      其次,再清算过程中,要做好投资者的沟通工作,甚至有所补偿。

      从目前来看,目前基金“清盘”过程中,主要援引的条款多数是合同中“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相关约定。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这个约定给予基金清盘较为便捷的操作程序,但是也令清盘过程中的沟通和服务水平拉的较大,这一点值得行业予以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