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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
    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
    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2月7日起,本公司增加众禄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众禄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众禄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众禄基金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注:上述19只指数基金目前仅支持办理相互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暂未开通其与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5年12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众禄基金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在其平台上线的基金产品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众禄基金的规定为准。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众禄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以众禄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的申请方式、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申购费率、交易确认、变更与解约等均应遵循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众禄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定。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以众禄基金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8-887

      网站: www.zl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转换结果公告

      《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及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五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投资者认购、申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添利A和添利B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期届满日(即2015年12月3日),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添利A及添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转换为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转型前的添利A和添利B份额,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现将份额转换结果公告如下表:

      ■

      投资者可于2015年12月7日(含当日)起,在相关证券公司和各销售网点查询转换后持有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