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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飞机销售合同的公告
    2015-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飞机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飞机销售合同,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4.5-5.5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无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与FLY AVIA FZE为共同开发俄罗斯航空运输市场,于2015年12月4日签署了15架Y12E型飞机及相关商品的销售合同。本销售合同属于日常生产经营合同,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标准。

      FLY AVIA FZE,是一家根据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法律设立的公司,主要从事在俄罗斯销售、运营、维修航空器等业务。

      本销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5-5.5亿元,涵盖合同附件所列交付条件的飞机、技术文件、地面保障设备、工具和改装培训等。在FLY AVIA FZE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正常支付价款的前提下,本销售合同项下15架Y12E型飞机将于2017年交付完毕。本销售合同的签订,标志着Y12E型飞机继在今年8月举行的俄罗斯航展上,取得俄罗斯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适航证后,再次进入俄罗斯市场。

      本销售合同总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且飞机交付期较长,因此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会计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2015年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