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7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5年12月10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6、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数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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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撤销。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基金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10、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免长途话费)或021-26010928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垂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销售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1)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市场风险、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技术及操作等其他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属于低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4)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5)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7)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2240(简称:德邦增利货币A);B类:002241(简称:德邦增利货币B)
(二)基金类别
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与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与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履行适当手续后,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 募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十)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公司总机:021-26010999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联系人:王伟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1-7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6034888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建议等。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陶涛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联系人: 许云婷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54509981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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