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5-134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5年12月7日在凯迪大厦802会议室召开。
3、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林芝女士主持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鸿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鸿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汪军先生将不再继续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对汪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岗位上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就此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5-13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张鸿健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鸿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李林芝女士提名,聘任张鸿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张鸿健先生简历:
张鸿健,男,汉族,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12月,任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1年至2013年4月,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兼投行部部长。2013年4月至2013年8月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13年8月至2015年9月担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鸿健先生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并已通过了相关资格考试。
张鸿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68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张鸿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张鸿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鸿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 027-67869270
传真: 027-67869018
邮箱: zhanghongjian@kaidihi.com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7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董事会秘书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同意聘任张鸿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水平与能力,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发现其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张鸿健先生已获得监管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三、本次聘任的提名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名:厉培明 徐长生 张兆国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