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调查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15年12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8版:信息披露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5-077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和浙江力科钴镍有限公司按股比向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亿元,其中公司增资4.95亿元,浙江力科钴镍有限公司增资0.05亿元。增资完成后,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亿元增加至12亿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香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华友国际矿业(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为“ HUAYOU INTERNATIONAL MINING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华友香港矿业”)向白银贵金属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为华友矿业香港上述融资业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35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3500万美元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2、子公司CONGO DONGFANG INTERNATIONAL MINING SARL(中文名为“刚果东方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DM公司”)以持有的PE527采矿权证为华友矿业香港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质押额度和期限以质押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香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5-078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4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1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4日

      至2015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年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

      联系人:张福如、李瑞、高亚婷

      联系电话:0573-88586238传真:0573-88585810

      (三)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5-07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44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