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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5-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5-081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2015年12月8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2015年12月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5-08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益丰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为推进公司大健康发展战略,推动公司业务模式创新,积极延伸保健养生业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设子公司将开展保健养生、健康咨询、医疗服务、药品销售、医药信息咨询等相关业务。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三)关联交易情况

      此次设立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益丰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法定代表人:高毅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 册 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吉春广场A#综合楼

      股 东: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100%出资额

      经营范围:保健养生项目开发、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医疗项目的投资、药品及医疗设备的销售、医疗服务、医药信息咨询、仓储服务(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现实情况和战略需求,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向大健康产业延伸发展,同时对公司现有医药零售业务的产业协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系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审慎投资、务实经营,尽可能减少经营风险。但未来,仍不排除受到相关政策以及市场环境变化,对本次投资造成经营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5-083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

      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收益,保证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门店数量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0号)的核准,益丰药房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00万股,网上发行3,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9.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42.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2,537.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5]2-6号《验资报告》进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和原因

      (一)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在四年内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五省市建设连锁药店550家,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

      本次募投项目开设店型涉及小型社区店、中型社区店、区域中心店和旗舰店,其中,区域中心店、中型社区店及小型社区店共计545家,由于经营面积相对较小,取得较为容易,计划通过租赁方式解决;而5家旗舰店出于经营的稳定性考虑,计划以自购物业方式解决。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调整的原因

      1、由于药品零售行业整体格局不断发生变化,过去以中店或中大店为主的门店布局,逐步演变为以突出便利性为主的小型社区店布局,由于单店面积的变化,原募投项目规划门店总数550家,不能完成原募投资项目规划的投资面积和总投资额。

      2、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原预期时间。公司于2011年6月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2年2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2015年2月,募集资金到位。因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晚于预计时间,从而影响项目的投入进度。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方案

      1、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在项目总投资额及总投资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门店数量进行调整,由原门店总数550家,增加至不超过800家;

      2、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原预期时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完成日期延长至2016年9月30日。

      上述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调整仅仅增加了项目门店数量以及延长了项目实施期限,项目总投资金额、店铺总面积未发生变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效益、成本以及项目回收期也未发生变化。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部分调整所存在的风险、对策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营销网络项目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门店数量及实施期限做出相应调整,能够更为有效地配置资源,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资计划,公司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此次调整是必要的,能够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门店数量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门店数量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也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中信证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5-084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2月8日14:30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就本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董事会权限等条款作部分修订。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的商务及工商备案手续。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当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5-081号公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五条有关董事会权限进行修订。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当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条股东大会职权进行修订。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当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部分修订,增加第十九条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第二十条董事审批权限、第二十一条董事长职权等条款。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当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做变更,主要如下:

      注册资本由16,000万元,变更为32,000万元;

      股份总数由16,000万股,变更为32,000万股;

      经营范围由原范围变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零售;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的零售(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限经营许可证许可品种和区域)、食盐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零售(限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登记表备案品种);书报刊零售、食品添加剂、保健用品、洗涤化妆品、消毒剂、健身器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及针织品、文具用品、花卉、通信设备、农副产品的零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及代理;百货、连锁零售仓储服务、冷库服务、票务服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按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 ;职业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培训、在职人员培训、商务培训服务;综合医院、康复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服务(限分支机构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母婴保健服务(凭母婴保健服务执业许可证经营);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柜台租赁服务及相关业务的策划、咨询与促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内容:由于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原预期时间以及药品零售行业整个行业格局不断发生变化,拟在保持原募投资项目规划的投资面积和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做如下变更:

      1、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在项目总投资额及总投资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门店数量进行调整,由原门店总数550家,增加至不超过800家;

      2、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原预期时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完成日期延长至2016年9月30日。

      上述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调整仅仅增加了项目门店数量以及延长了项目实施期限,项目投资金额、店铺总面积未发生变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效益、成本以及项目回收期也未发生变化。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当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5-083号公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内容:为推进公司大健康发展战略,推动公司业务模式创新,积极延伸保健养生业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保健养生项目开发、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医疗项目的投资、药品及医疗设备的销售、医疗服务、医药信息咨询、仓储服务(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注册地址为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吉春广场A#综合楼,法定代表人为高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范围内办理拟设子公司的登记手续。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当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5-082号公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信用方式,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贴现及保贴等,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手续。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当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5-085号公告。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1年,用于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益丰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手续。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当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5-085号公告。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部分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15年12月23日14:00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情见当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5-086号公告,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5-085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一)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考虑到资金适时的合理分配。公司拟向平安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信用方式,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贴现及保贴等,用于补充借款人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二)抵押担保物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公司本次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手续。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一)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考虑到资金适时的合理分配。经公司经营管理层慎重考虑,拟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1年,用于公司流动资金贷款。

      (二)抵押担保物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益丰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手续。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5-086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3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3日

      至2015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 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毅、湖南益丰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益之丰医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沙益之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