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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
    签署《长沙磁浮工程车站车厢和WIFI 广告资源合作合同》的公告
    2015-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5-030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

      签署《长沙磁浮工程车站车厢和WIFI 广告资源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7日,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所属湖南天闻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闻地铁传媒”)与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磁浮”)签署《长沙磁浮工程车站车厢和WIFI 广告资源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协议”)。

      一、长沙磁浮工程基本情况

      长沙磁浮工程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和长沙县境内,全长约18.55km,设磁浮高铁站、磁浮?梨站、磁浮机场站共3 座车站,是连接长沙高铁站与长沙黄花机场的重要通道。长沙磁浮工程是湖南省重大创新示范项目、产业化项目,也是湖南省构建“空铁联运”一体化网络、打造中部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的重要配套项目,与中南传媒已获得广告运营权的地铁1至5号线实现无缝对接,将形成长沙空港铁都市人流的完整闭环。该线路预计于2015年底全线通车,2016年投入商业运营。这是我国首条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低速磁浮商业运营示范线,有望在国内外其他城市建设运营。

      二、合同双方基本情况

      1、天闻地铁传媒

      公司名称: 湖南天闻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新花侯路166号轨道集团大楼1109房

      法定代表人:向海清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国内代理服务;广告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培训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

      天闻地铁传媒是由中南传媒的控股子公司中南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中南传媒出资比例为73%)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广告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公司,其中中南地铁传媒有限公司出资70%,长沙市轨道交通广告有限公司出资30%。

      2、湖南磁浮

      公司名称: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彭旭峰

      注册资本:12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20日

      公司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磁浮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运营管理,以及沿线路、站区的综合开发;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磁浮项目咨询和培训。

      湖南磁浮是由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承担长沙磁浮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运营管理、沿线路及站区的综合开发、土地一级整理及开发、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等。因长沙磁浮交通项目尚未开通,湖南磁浮尚未正式开展经营业务。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湖南磁浮

      乙方:天闻地铁传媒

      1、合作范围:长沙磁浮工程线路车站、车厢和WIFI 广告资源。

      2、合作期限:本合作期限每3年一签,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到期,乙方享有与甲方优先续约合作权。

      3、合作模式:

      (1)甲方将车厢广告资源交给乙方经营,不再向乙方收取车厢经营权费。乙方对车厢广告资源经营自负盈亏,并负责车站灯箱、LED 资源制作成本和灯箱、LED 屏和WIFI 资源的管理成本。

      (2)根据运营合作方案,对于委托运营的车站和WIFI 资源的具体经营,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行业广告包或资源广告包统一对外进行招标,并由乙方对资源进行经营管理。双方约定招标成功时中标金额的具体分成比例;若有招标失败、因竞标后无法及时回款或中标代理公司退出等情况发生,可申请再次招标,再次招标应在试运营之前完成,若再次招标失败或无法按时完成招标,则由乙方直接负责具体经营与管理,双方约定具体经营权费及收入、利润分成比例。

      4、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承诺与乙方开展的合作具有优先性,甲方委派一名财务人员对磁浮车站车厢和WIFI 广告资源项目的独立核算进行监管,甲方委派至少一名成员参与广告业务管理。

      (2)乙方承担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负责磁浮项目所有媒体的日常运营监管及后期维护,对所有广告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承担责任。

      5、双方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因本合用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司法程序可依据中国法律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进行诉讼。

      6、本合同由各方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印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股东会或董事会有权废止本合同。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一是中南传媒在已获得长沙地铁1至5号线广告和WIFI运营权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媒体运营市场,有利于提升公司规模与业绩。二是有利于推动公司传媒板块转型,实现媒体到平台的转变,公司可利用WIFI无线网络平台,实现旗下媒体集群和生活移动互联平台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加快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发展模式。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

      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存在广告市场波动的经营风险、广告设施的消防安全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长沙磁浮工程车站车厢和WIFI 广告资源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