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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5-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5—143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网址为:www.chinaclear.cn。

      2015年11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中院”)作出(2015)塔中民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股份”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新亿股份清算组为新亿股份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于2015年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9),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发布了《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网络投票系统网址的更正通知》(公告编号:2015—128)以及《<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之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130)。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出资人组会议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时间

      (1)第一次表决

      i.现场表决时间:2015年12月10日14:30(进场时间为14:00)。

      ii.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0日。其中,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15:00至2015年12月10日15:00。

      (2)再次表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公司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新亿股份重整程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如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能一次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由出资人组于2015年12月11日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再次表决。

      i.现场再次表决时间:2015年12月11日14:30(进场时间为14:00)。

      ii.网络再次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15:00至2015年12月11日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第一次表决和再次表决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10号宁城宾馆会议室。

      4、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2015年12月7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5、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此外,因新疆万源稀金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源稀金”)、上海源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迪”)既是公司股东,亦是《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所称之重整投资联合体成员,拟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相应股份,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万源稀金和上海源迪与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存在关联关系,在此次出资人组审议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时,应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2015年11月25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机构股东登记办法:机构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其他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提供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印章)。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2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辽塔新区巴克图路旁幸福小区底商。

      联系电话:0901-6291128

      邮政编码:834300

      联系人:王伟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网址:www.chinaclear.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出现重复投票,均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 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 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 元)、委托数量 (短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 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 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 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 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 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 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 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 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 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 (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 解更多内容。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辽塔新区巴克图路旁幸福小区底商。

      联系电话:0901-6291128

      邮政编码:834300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出资人组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公司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新亿股份重整程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于2015年12月11日进行再次表决。若出资人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条件的,公司将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新亿股份破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授权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