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5—077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2,307,61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18%)分别于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2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400,000股和5,000,000股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质押登记日分别为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22日。本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即每10股送1股,送股后上述质押股份分别由8,400,000股增加至9,240,000股;由5,000,000股增加至5,500,000股(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0%)。
2015年12月9日,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质押的9,240,000股和5,500,000股,于2015年12月8日解除质押。
2015年12月9日,本公司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88%)股权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2月8日。
截止目前,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计质押股份320,337,47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8.20%。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