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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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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021-20835879
联系人员: 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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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法人代表: 汪静波
联系电话: 021-3860-0672
传真电话: 021-3860-2300
联系人员: 张姚杰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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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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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人代表: 薛峰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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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 汤素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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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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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 其实
联系电话: 021-5450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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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 潘世友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公司网站: www.1234567.com.cn
( 7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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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杨文斌
联系电话: (021)58870011
传真电话: (021)68596916
联系人员: 张茹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 72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人代表: 陈柏青
联系电话: 021- 60897840
传真电话: 0571-26697013
联系人员: 张裕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
( 7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人代表: 张跃伟
联系电话: 021-58788678 -8201,13585790204
传真电话: 021—58787698
联系人员: 沈雯斌
客服电话: 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 7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人代表: 凌顺平
联系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电话: 0571-86800423
联系人员: 吴强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 7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人代表: 闫振杰
联系电话: (010)62020088
传真电话: (010)62020088
联系人员: 宋丽冉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公司网站: www.myfund.com
( 76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法人代表: 赵学军
联系电话: 021-20289890
传真电话: 021-20280110
联系人员: 张倩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公司网站: www.harvestwm.cn
( 77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人代表: 肖雯
联系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电话: 020-89629011
联系人员: 吴煜浩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yzq/zxzg_szjjt.jsp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834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基金募集时)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基金的名称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主题类上市公司,在充分注重投资组合收益性、流动性与安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资本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贯穿于资产配置、行业细分、个券选择以及组合风险管理全过程中。
1、资产配置
(1)本基金基于对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等四个角度的综合分析,充分研判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流动性及相关性等因素,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力求减小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投资的资产类别包括股票、债券、权证等。其中,股票类资产包括上市公司流通股股票和未来可能出现的诸如中国预托凭证之类的股权类证券;债券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回购协议以及现金存款等。
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6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投资于创新主题类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本基金定义的创新主题类上市公司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知识与科技的运用对其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具备行业领先或技术领先优势的上市公司以及经重组后将显现上述特征的上市公司。
2、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认为,当今时代,人类社会已经步入了一个创新不断涌现的重要时期,也步入了一个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的重要时期。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观在创新的推动下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生产要素的流动与产业转移也在因创新而不断加快:信息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知识传播应用进程的重要引擎;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创新在对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能源科技创新正在为进一步化解能源与环境问题开辟新途径;材料科技创新将带来深刻的技术变革,基础研究的重大突破逐渐为人类认知客观规律、推动技术和经济发展展现新的前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作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在资本市场上,由于创新主题类公司具有着强大的竞争优势,其公司业绩在未来较长的时间内将会保持持续高速的成长,股价也将相应地持续大幅升高。因此,本基金以创新主题类上市公司作为股票投资主体,在高度重视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遵循“关注成长,合理预期企业未来价值”的选股标准精选个股,力争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通过成长性评估、价值评估、现金流预测与行业环境评估等多项指标全面考量公司的基本面,关注因素包括:行业竞争趋势、公司竞争地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点、短期与长期内公司现金流增长的主要驱动来源、公司治理结构等,运用的的分析模型包括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DCF)、经济价值模型(EV/EBITDA)、杜邦财务分析模型(DuPont Analysis)等。在创新属性评估方面,本基金将重点考量创新的预期效果,并判断创新是否已经或者将会驱动企业的成长。本基金对创新的认定涵盖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需求创新等多个角度。其中,对于公司的具体创新项目,本基金将重点评价基于项目的预期投资回报率,具体衡量指标包括:销售收入边际增长率、毛利率边际增长率、净利率边际增长率、投入资本回报率等。
2、债券投资策略
在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处于制度与规则快速调整的阶段,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在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市场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特性构建和调整组合,提高投资收益;
(4)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相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品种,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
(5)信用风险评估是指管理人将充分利用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债券:
(1)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
(2)具有较高信用等级的债券;
(3)在信用等级与剩余期限类似的条件下,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
(4)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的下行保护且基本面有良性变化的可转换债券。
3、适时选择权证投资
本基金还可能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在权证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采取有效的组合策略,将权证作为风险管理及降低投资组合风险的工具:
(1)运用权证与标的资产可能形成的风险对冲功能,构建权证与标的股票的组合,主要通过波幅套利及风险对冲策略实现相对收益;
(2)构建权证与债券的组合,利用债券的固定收益特征和权证的高杠杆特性,形成保本投资组合;
(3)针对不同的市场环境,构建骑墙组合、扼制组合、蝶式组合等权证投资组合,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4)在严格风险监控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股票、波动率等影响权证价值因素的深入研究,谨慎参与以杠杆放大为目标的权证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5%+同业存款利率×5%。(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变更富国天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上述变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天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天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本基金于2007年4月27日由原汉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建仓期6个月,从2007年4月27日至2007年10月2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5、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
1)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A、前端申购费率
■
注:上述前端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选择前端收费模式的投资者。
B、特定申购费率:
■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前端收费模式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后端申购费用。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费用
投资者场内赎回,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定为0.5%。投资者场外赎回,根据申购方式的不同,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5%。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适用变动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如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基金名称变更及业绩比较基准变更进行了说明,对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一、绪言”部分对法规名称、基金名称进行了更新。
3、“二、释义”部分对基金名称、法规名称等进行了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中相关部分不再赘述)。
4、“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5、“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6、“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中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7、“六、基金的历史沿革”部分对基金名称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变更进行了说明。
8、“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销售机构的名单
9、“十、基金的投资”部分业绩评价基准变更以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5年9月30日。
10、“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本基金基金业绩及历史走势对比图更新至2015年9月30日。
11、“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对基金估值方法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12、“十八、风险揭示”声明部分对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13、“二十三、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上接B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