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募集公告
华福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1575)经2015年6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79号文予以注册,并于2015年12月7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5年12月11日。截至2015年12月10日,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福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华福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本基金管理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5年12月10日止,即本基金2015年12月10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15年12月11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2月3日《证券日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进行查询。
(2)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债券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