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日常转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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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转换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5)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裕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 基金销售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1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裕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博时裕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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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2月03日发布了《关于博时裕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
(2)自2015年12月14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3)在本基金暂停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转换转入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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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
(2)自2015年12月14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3)在本基金暂停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转换转入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
对直销网上投资者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投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博时裕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裕康”)、博时裕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裕嘉”),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12月14日起对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通过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含手机交易系统、移动版交易系统)交易的投资者实行优惠费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优惠费率和适用业务范围
1、对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博时裕康和博时裕嘉基金申购业务的优惠费率以本公司2010年3月15日公告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优惠费率的公告》和随后关于新增博时直销网上交易所支持银行卡、支付账户的网上交易优惠费率公告为准。
2、对直销网上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办理博时裕康和博时裕嘉基金申购业务的优惠费率以本公司2013年11月21日公告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投资者通过汇款方式购买基金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为准。
3、本公司今后若对网上交易的业务范围和优惠费率进行调整,将及时公告。
二、重要提示
1、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2、个人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3、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公告的《关于开通机构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和费率优惠的公告》。
4、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网址为m.bosera.com,博时手机交易系统网址为wap.bosera.com。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2、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博时裕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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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5年12月14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博时裕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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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持有人寄送确认书。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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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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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裕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新兰德”)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2月1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深圳新兰德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一、本次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通申购、赎回业务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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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
1.适用期限
自2015年12月11日(法定基金交易日)起,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深圳新兰德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业务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深圳新兰德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网址:http://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深圳新兰德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深圳新兰德所有。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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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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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12月1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5年12月16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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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转换申请的确认情况。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5)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 基金销售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6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