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啤酒花 公告编号:2015-068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9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与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5年8月3日公司与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终止执行。
关联董事黎启基、罗磊、余伟、张智勇、马儒超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啤酒花 公告编号:2015-069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9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与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5年8月3日公司与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终止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090 股票简称:啤酒花 编号:2015-070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反馈意见回复
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5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61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严格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并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披露或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一起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613]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以下简称“反馈回复”)和《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重组报告书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