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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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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二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明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的议案》

      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浆纸项目”)为汇鸿集团整体上市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根据《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规定,浆纸项目的实施单位为:“目前由汇鸿股份上海分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后以上海分公司为基础新设专业子公司实施”。

      鉴于吸收合并后,原汇鸿股份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上海分公司资产,已经投资注入吸收合并后的汇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汇鸿中天”)。为明晰主体,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现提请明确浆纸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汇鸿中天公司。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管理,促进公司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拟对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进行预计。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担保工作管理,规范担保流程、手续,完善子公司信用体系,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担保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决策程序的合规性,拟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确定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资本运营平台建设,合理资源配置,增进协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取得投资收益,公司拟确定金融证券投资额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确定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转让子公司汇鸿建设股权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的整合,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拟将公司持有的汇鸿建设房地产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汇鸿中天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金居房地产公司持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转让子公司汇鸿建设股权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内部资源整合,降低同质化竞争,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经营效率,增进协同,汇鸿集团拟对汇鸿中天增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增资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控股公司投资新设药业子公司的议案》

      为开拓国内市场,推进科技创新和医药研发事业,开元医药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在南京仙林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元药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公司投资新设药业子公司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修订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敏感信息排查、归集、保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原《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评定,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不再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公司向战略投资者发行的488,997,552股股份于2015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3,435,640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2,433,192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14时,地点为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本公司26楼会议室。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1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11月23日,信永中和出具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3日验资报告》(XYZH[2015]NJA10056)。经审验,截至2015年11月23日,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8,997,552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承销费用、证券登记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488,997,55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488,513,438.13元。汇鸿集团本次发行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242,433,192.00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照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情况由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保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及6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汇鸿中天、汇鸿冷链、汇鸿医保三家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与申万宏源及3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申万宏源证券保荐公司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张云建、蒋静可以在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银行工作时间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同时将对账单复印件加盖业务章后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并同时将专户的支出清单加盖业务章后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丙方;甲方应在该情况发生后下一工作日当日内将资金使用的转账支付凭证、发票、提货单、运输单等有关原始凭证的复印件及买卖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加盖公司公章后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丙方。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及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连续三次未及时通知丙方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甲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定期存款或协定存款等方式在乙方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定;甲方办理的每笔定期存款,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甲方在定期存款到期后应及时转回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十)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甲、乙方如果未按第五、六条款规定尽到告知义务的,丙方知悉相关事实后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另外,甲方怠于履行督促义务或阻挠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丙方知悉有关事实后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均将被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本协议其他当事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一)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止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1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8,997,552股,发行价格每股4.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77,510,990.1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帐,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IOO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 A1005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规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帐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帐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止2015年11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6,467.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拟为子公司提供33.8亿元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2015年12月11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提供33.8亿元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一、预计担保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末预计担保明细为:

      单位:万元

      ■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集团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为2015年新设公司。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五)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六)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七)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八)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九)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江苏开元国际集团轻工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一)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二)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被担保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2015年1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相互之间为2016年度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8,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相互之间为2016年度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8,000万元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额

      截止2015年11月30日,公司、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6.17亿元(2015.8.31审计报告)的88.61%。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本次公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采购、销售业务、接受劳务和租出资产。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存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预计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8183万元,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过测算,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租出资产。预计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8183万元。具体内容为:

      1、采购商品

      ■

      2、销售商品

      ■

      3、租出资产

      ■

      4、接受劳务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江苏开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开元食品”):注册资本:4110万;法定代表人:马刚;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开发区花园路198号;经营范围:水果、蔬菜产品的研究、种植,保健食品的研究,日用化学品的研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的销售。罐头(其他罐、果蔬罐头)、调味料(半固态)的生产及销售自产产品。

      2、江苏开元国际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开元机械”):注册资本:500万;法定代表人:万慧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00号;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国内外品牌机械、电器、仪表、仪器的销售及其相关服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社会经济咨询及其他专业咨询,工程设备的设计、咨询、安装、维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燃料油、钢材、汽车销售,化肥零售,仓储服务。

      3、江苏汇鸿国际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法定代表人:田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南京市太平门街2号01幢;经营范围:室内外装潢,陈列室的设计,装修,会议服务,家具、文化办公用品制造、销售,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印刷品、户外广告,组织展销会,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玻璃制品、陶瓷制品、工艺美术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及零配件、展览用的展架、展具、展板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科技及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4、南京鸿一德展示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法定代表人:潘勇;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白下路91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展览、展示服务、设计、施工;电子、产品自动控制系统设计、施工;组织策划商贸活动;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展览及展示器材、文化用品、工艺礼品销售。

      5、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华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汇鸿华源”):注册资本:500万;法定代表人:徐永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8楼;经营范围:针纺织品、百货、农副产品、五金、交电、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汽车及零部件、摩托及零部件、普通机械、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仓储,物业管理,商品信息咨询,卷烟、雪茄烟的销售,制售中餐。

      6、句容边城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汇景房产”):注册资本:242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董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地址: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区;经营范围:国家禁止和限制开发建设除外的仑山湖地区的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本公司开发的房屋。

      7、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汇鸿房地产”):注册资本:5000万;法定代表人:董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8-91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汇鸿食品”):注册资本:1000万;法定代表人:谢南平;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2类、3类、4类、5类1项、6类1项、8类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煤炭批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仓储,货运代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房屋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初级农产品销售。

      9、江苏莱茵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莱茵达物业”):注册资本:100万;法定代表人:汪仕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湖南路181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室内装饰,家用电器维修,停车服务。

      以上关联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10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1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致力于打造供应链运营平台和资本运营平台,其中,资本运营平台的重点是以股权投资为核心,通过产业整合,不断强化公司的转型升级能力。同时,结合金融证券等财务性投资,通过打造专业投资团队,在控制好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强化资源协同,提高投资收益,为转型升级提供动力。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安排,结合重组前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证券的投资状况,拟申请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金融证券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金融证券投资是公司资本运营平台的基础,是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具。近年来,公司已通过市场化手段,形成了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主体的两大专业投资平台。两大平台通过专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 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规模不断扩大,尤其在近两年大起大落的行情下,均取得了很好的经营业绩,风控能力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为进一步提升资本运营效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继续从事金融证券投资,在强化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投资回报,并通过金融证券投资布局,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契机。

      (二)投资额度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至2016年末,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年度存量规模不超过22亿元,其中新增投资资金不超过3.7亿元,其他为存量产品减持或到期产品释放资金继续投资。

      (三)投资范围

      公司或公司专业投资平台通过自营投资或通过信托、证券、基金公司等第三方通道和私募平台进行投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含新股申购)、国债回购、基金、股票定向增发等二级市场投资,包含证券衍生品。

      (四)投资原则

      1、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

      2、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3、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且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二、风险揭示及其控制措施

      金融证券投资具有高风险特征,企业经营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风险。外部形势、环境变化会导致资产价格波动;二是市场风险。市场系统性、结构性风险,可能导致资产价格下跌;三是经营风险。投资策略失误可能导致投资损失等。

      拟采取的控制措施包括: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持续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二是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运用套保、量化对冲等市场手段,降低投资风险;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规范投资流程,保证制度执行持续有效。

      三、金融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10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汇鸿建设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1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汇鸿建设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的二级子公司,为加快推进集团房地产业务板块的整合,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拟将公司持有的建设公司80%股权转让给南京金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南京金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04月02日

      注册资本:12042万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684428P

      法定代表人:范元涛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户部街15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租赁及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园林建筑设计、施工;水电设备安装、维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

      2、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11月,南京金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042万元,资产总额86314.25万元,股东权益合计21475.06万元,资产负债率75%,实现营业收入3.57万元,净利润-173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67640313M

      法定代表人:董宁

      住所:南京市白下路87号

      经营范围:道路和桥梁工程建筑,建筑安装,物业管理,房产经纪、咨询服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实际控制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标的资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8月31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资产总额13617.25万元,股东权益合计12432.14元,实现营业收入6274.55万元,净利润2282.62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主要交易事项

      公司已取得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协议转让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92号),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建设公司8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金居公司,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价值。截止2015年8月31日,建设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432.14万元,公司按照股比对应的转让价格为9945.71万元。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后续相关转让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建设公司由汇鸿集团和中天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现由中天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金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公司所转让的股权,可加快推进集团房地产业务板块的整合,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增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10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1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增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推进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减少同质化竞争,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公司拟对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天”)进行增资,支持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金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公司所持有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建设有限公司80%股权,以促进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的整合实现专业化经营。本次增资总额1亿元,增资后汇鸿中天注册资本金由6.8亿元增加到7.8亿元。

      (二)增资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该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增资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