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5年12月10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现有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靳东来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陈立杰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沈汝浪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陶新建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谷大可先生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姚建宗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陶新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赵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赵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15-118)
(二)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刘玉斌先生辞职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刘玉斌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请求辞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及与会董事、高管对刘玉斌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表示感谢。
刘玉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700股,本公司将在报离任后的2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刘玉斌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三)关于投资建设贵溪硬石岭水库23MWp滩涂生态光伏发电站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贵溪硬石岭水库23MWp滩涂生态光伏发电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江西省贵溪市投资建设装机容量为23MWp滩涂生态光伏发电站项目,该项目工程静态投资为20,060.56万元,工程动态投资20,292.6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贵溪硬石岭水库23MWp滩涂生态光伏发电站项目的投资公告》(2015-119)
(四)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鑫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鑫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安徽合肥建设装机容量为5.18MWp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工程静态投资4220.16万元,工程动态投资4241.7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鑫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公告》(2015-120)
(五)关于投资建设北京福田康明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北京福田康明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建设装机容量为3.744MWp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可研静态投资3120.30万元,工程动态投资3131.2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北京福田康明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公告》(2015-121)
(六)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风力发电机组有关质保和解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风力发电机组有关质保和解协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 ,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蒙东协合镇赉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蒙东协合镇赉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甘肃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就自投产以来风机未达性能保证值所涉及的电量补偿损失、设备维修及备件费用等未达成事项拟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风力发电机组有关质保问题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后,对公司本年净利润预计影响金额为8143万元,预计影响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979万元。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拟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2015-122)
(七)关于公司拟对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陶新建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回避表决。
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双方同比例增资后,通化热电增加资金43,018.68万元,预计资产负债率降至83.25%,能够有效缓解通化热电在金融机构融资压力,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对《关于公司拟对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认为:本次投资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在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8.64%。所以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2015-123)
(八)关于拟成立吉林省吉电配售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吉林省吉电配售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按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设立吉林省吉电配售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金20,000万元,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吉林省吉电配售电有限公司的公告》(2015-124)
(九)关于拟合资设立北京吉电国研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陶新建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回避表决。
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合资设立北京吉电国研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电投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科研院”)共同设立北京吉电国研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金400万元,股东双方按持股比例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公司(持股51%)出资204万元人民币,中电投科研院(持股49%)出资196万元人民币)。北京吉电国研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为北京市。
(十)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信息的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增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谴责事项”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2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风力发电机组有关质保和解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5-125)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宋新阳先生因年龄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已接受宋新阳先生辞呈,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公司副总经济师赵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截至披露日,赵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赵民先生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31-81150998 18943190821
2、传真号码:0431-81150997
3、电子邮箱:zhaomin@cpijl.com
4、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5、邮政编码:130022
二、赵民先生简历
赵民,男,1964年5月出生,汉族,1984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工程师,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工程硕士。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1984.07-1986.07 长春电业局试验班试验员;
1989.07-1993.03 长春电业局试验所技术员;
1993.03-1998.10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源房地产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8.10-2003.05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法律事务部职员;
2003.05-2004.07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助理;
2004.07-2004.09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电力资产部副主任;
2004.09-2006.09 吉林新力热电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派驻中外合资企业现松花江电厂);
2006.09-2008.1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8.11-2013.0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室)主任兼四平合营公司董事长;
2013.02—2015.0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物资采购部主任兼四平合营公司董事长;
2015.07至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125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2015年12月10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5年12月27日至2015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风力发电机组有关质保和解协议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0875
2、投票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输入证券代码“360875”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让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您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功能前提前申请。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吴强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875@cpijl.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126
关于公司收到吉林省财政厅热电联产企业环保投入一次性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省财政厅为支持热电联产企业发展,于近日下发了《关于下达热电联产企业环保投入一次性补贴的通知》(吉财建指[2015]1762号)文件 ,下达给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环保成本投入补助资金2483万元(包含白山热电和通化热电)。
截至目前,环保成本补入资金2483万元全部到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收到2483万元的环保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