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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5-085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96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增至12600万元,公司持有其99.76%的股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鄱阳客运枢纽站项目进行合作建设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鄱阳客运枢纽站项目进行合作建设的公告》)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付文波、陈建签署《鄱阳客运枢纽站建设合作协议》,共同完成鄱阳县新汽车站的建设与开发。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010万元与其他二位自然人付文波、陈建共同设立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8600万元,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35%,其他二位自然人股东共出资559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5%。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参与鄱阳客运枢纽站建设用地挂牌出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其拟设立的参股公司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瑞峰酒店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竞买位于鄱阳县洪迈大道北侧与鄱阳湖大道交汇处的鄱阳县客运枢纽站建设用地(该地块面积为120.94亩,规划用途:交通枢纽、商服及商服旅馆用地,出让年限:交通枢纽50年、商服及商服旅馆用地40年,主要规划用地指标: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12%,竞买起始价为4919万元),其中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出资不低于1349.24万元竞买82.94亩交通用地,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不低于2877.12万元竞买30亩商业用地,鄱阳县瑞峰酒店有限公司出资不低于692.64万元竞买8亩宾馆用地,并授权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涛先生根据出让的实际情况,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确定具体的竞买价格。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金额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5-086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鹰潭

      长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对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人民币96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增至12600万元,公司将持有其99.76%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增强控股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长运”)在道路客运业务市场的拓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对鹰潭长运进行增资,增资后鹰潭长运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增至126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9.76%股权。

      2015年12月1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9600万元对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增至12600万元,公司将持有其99.76%股权。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余文勇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4日

      营业期限:2001年12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鹰潭长运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鹰潭长运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0,278.31万元,净资产为5,400.52万元。2014年1至12月,鹰潭长运实现营业收入6,656.89万元,实现净利润-485.31万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鹰潭长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255.31万元,净资产为713.95万元。2015年1至6月,鹰潭长运实现营业收入3,351.04万元,实现净利润-579.40万元。

      三、增资方案概述

      公司拟以人民币9600万元对鹰潭长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鹰潭长运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增至12600万元,公司将持有其99.76%股权。增资后,鹰潭长运股权结构如下:

      ■

      四、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鹰潭长运进行增资,将优化鹰潭长运的资产结构,支持鹰潭长运提升客运业务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5-087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

      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对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公司仍持有100%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长运公司”)在道路客运市场的业务拓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对鄱阳长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鄱阳长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至3000万元,本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015年12月1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500万元对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公司仍持有100%股权。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大芝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9月17日

      营业期限:2004年9月17日至2034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站;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租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鄱阳长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鄱阳长运公司资产总额为6259.98万元,净资产为1774.80万元。2014年1至12月,鄱阳长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8.31万元,实现净利润832.90万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鄱阳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753.88万元,净资产为2,338.76万元,2015年1-6月共实现营业收入3,855.98万元,实现净利润567.25万元。

      三、增资方案概述

      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对鄱阳长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鄱阳长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公司仍持有100%股权。

      增资后,鄱阳长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四、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鄱阳长运公司增资,是支持鄱阳长运公司发展客运业务,增强其在道路客运市场的业务拓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资完成后,鄱阳长运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5-088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鄱阳客运枢纽站项目进行

      合作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拟与付文波、陈建签署鄱阳客运枢纽站建设合作协议,共同合作完成鄱阳客运枢纽站项目的建设和开发。

      ●对于鄱阳客运枢纽站车站用地(82.94亩)站场建设过程中的所需费用,付文波、陈静同意代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先行支付。在车站用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公司进行审计评估,评估结果报经国资委备案后,公司将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将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35%股权以不低于付文波、陈静前期代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的车站建设投资总额的价格转让至付文波、陈静。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项目合作建设的背景概述

      2015年6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鄱阳县人民政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长运公司”)位于鄱阳镇大芝路 128 号的鄱阳县长途汽车站用地(土地面积为 18.86 亩,土地用途为交通用地)进行收储,鄱阳县人民政府按评估价2235.2306万元收储鄱阳县长途汽车站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另在鄱阳县洪迈大道与鄱阳湖大道交叉口北侧规划新汽车站,土地面积为 120.94亩,用地性质为交通枢纽、商业服务用地。在鄱阳县新汽车站建成投入使用并且鄱阳长运公司取得该汽车站土地房产合法权属证书后一个月内,鄱阳长运公司将标的土地按现状交付给鄱阳县人民政府,鄱阳县人民政府负责老汽车站土地地上附着建筑物的拆除。

      拟新建的鄱阳客运枢纽站(鄱阳县新汽车站)位于鄱阳县洪迈大道北侧与鄱阳湖大道交汇处,规划用地面积共计120.94亩(其中82.94亩为交通功能性用地,另规划38亩商服用地用于车站服务配套功能,其中30亩为商城用地,8亩为宾馆用地),规划用地位于鄱阳县城城北新区,洪迈大道与鄱阳湖大道交汇处北面,与千套经济适用房相连,西与农资大市场为邻,东南与多个重点项目相接,地理区位优势明显。

      为提高资产使用和运营效率,鄱阳长运公司拟对鄱阳客运枢纽站项目进行合作建设。

      二、项目合作方案概述

      鄱阳长运公司拟与付文波、陈建签署鄱阳客运枢纽站建设合作协议,共同合作完成鄱阳县新汽车站项目的建设和开发,合作方案概述如下:

      1、鄱阳长运公司、付文波、陈静三方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鄱阳长运公司联合参与竞买鄱阳长运新站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约为120.94亩),其中30亩商业用地出让金及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其余用地出让金及税费由鄱阳长运公司承担。竞买成功后,30亩商业用地的土地证办理至项目公司名下,由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开发;其余地块的土地证办理至鄱阳长运公司或鄱阳长运公司全资子公司名下,由鄱阳长运公司组织建设。

      2、合作方一致同意由鄱阳长运公司先期组织82.94亩车站用地的站场建设,待该车站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方可开始进行30亩商业用地的开发和建设。但如果付文波、陈静双方要求车站建设和商业用地同时开发进行,则车站建设费用及商业用地所需的开发费用全部由付文波、陈静双方负责承担,且商业用地开发的收入只能优先用于支付车站工程款,在未支付完全车站建设费用之前,不做他用。

      3、对于82.94亩车站用地的站场建设过程中的所需费用,付文波、陈静双方同意代鄱阳长运公司先行支付,即该车站建设所需除鄱阳长运公司投入的土地成本、工程勘察、设计图审费用、监理费、通水通电通讯费用、土地平整费用、项目的招标费用、城市配套建设费之外,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不包含油气站建设)所需要的全部建筑施工费用、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资金、围墙、环境、绿化、消防、环保、人防(超过1287㎡部分由鄱阳长运公司建设完成)、道路等建设所涉及到的全部规费、税费全部由付文波、陈静双方支付。

      4、待82.94亩车站用地的站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鄱阳长运公司,且付文波、陈静双方将车站建设的所有费用全部支付完毕后,鄱阳长运公司同意将其所有的三方成立的项目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以相等于付文波、陈静双方前期代鄱阳长运公司垫付的车站建设投资总额的价格转让给付文波、陈静。

      2015年12月1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鄱阳客运枢纽站项目进行合作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付文波、陈建签署《鄱阳客运枢纽站建设合作协议》,共同完成鄱阳县新汽车站的建设与开发。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付文波:男,中国公民,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361号7栋1单元101号。

      2、陈建:女,中国公民,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豆芽井29栋。

      付文波、陈建在鄱阳县具备长期房地产开发经验,同时具备较好的资金实力和良好信誉,公司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鉴于付文波、陈静同意代鄱阳长运公司先行支付82.94亩车站用地站场建设过程中的所需费用,选择付文波和陈建作为鄱阳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的合作方。

      四、拟签署的鄱阳客运枢纽站建设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方名称: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合作方付文波、陈建

      2、成立项目公司:鄱阳长运公司、付文波、陈静三方合作成立新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鄱阳长运公司联合参与竞买鄱阳长运新站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约为120.94亩),其中30亩商业用地出让金及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其余用地出让金及税费由鄱阳长运公司承担。竞买成功后,30亩商业用地的土地证办理至项目公司名下,由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开发;其余地块的土地证办理至鄱阳长运公司或鄱阳长运公司全资子公司名下,由鄱阳长运公司组织建设。

      3、站场建设安排:合作方一致同意由鄱阳长运公司先期组织82.94亩车站用地的站场建设,待该车站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方可开始进行30亩商业用地的开发和建设。但如果付文波、陈静双方要求车站建设和商业用地同时开发进行,则车站建设费用及商业用地所需的开发费用全部由付文波、陈静双方负责承担,且商业用地开发的收入只能优先用于支付车站工程款,在未支付完全车站建设费用之前,不做他用。

      4、站场建设所需费用由付文波、陈静代鄱阳长运公司先行支付:对于82.94亩车站用地的站场建设过程中的所需费用,付文波、陈静双方同意代鄱阳长运公司先行支付(具体付款方式、金额及时间以另行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即该车站建设所需除鄱阳长运公司投入的土地成本、工程勘察、设计图审费用、监理费、通水通电通讯费用、土地平整费用、项目的招标费用、城市配套建设费之外,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不包含油气站建设)所需要的全部建筑施工费用、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资金、围墙、环境、绿化、消防、环保、人防(超过1287㎡部分由鄱阳长运公司建设完成)、道路等建设所涉及到的全部规费、税费全部由付文波、陈静双方支付。由于县政府政策扶持所“先缴后返”的相关费用,财政返还款项原则上归属于款项支付方。三方另有约定的费用承担除外。

      5、车站建设规模:车站的建设规模以通过政府评审的规划方案为准,如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工程,增加工程部分的费用由鄱阳长运公司承担;减掉工程部分的费用由付文波、陈静双方按照工程造价预算价直接以现金补偿给鄱阳长运公司,按合同约定由鄱阳长运公司承担的费用不在此扣除范围,如有增加的工程,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以双方确认的工程签证予以确认。

      6、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待82.94亩车站用地的站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鄱阳长运公司,且付文波、陈静双方将车站建设的所有费用全部支付完毕后,鄱阳长运公司同意将其所有的三方成立的项目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以相等于付文波、陈静双方前期代鄱阳长运公司垫付的车站建设投资总额的价格转让给付文波、陈静双方,付文波、陈静双方具体受让比例按持股比例分配;股份转让时,所产生的税费由鄱阳长运公司承担。

      7、违约责任:付文波、陈静双方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车站建设所需资金进度支付各类款项;如因付文波、陈静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而影响车站建设进度和质量的,付文波、陈静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导致鄱阳长运公司因车站的逾期建设投产而向鄱阳县政府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付文波、陈静双方一并承担;如付文波、陈静双方出现中途停止支付合同约定费用或其他不履行合同(该合同范围为以鄱阳长运公司与付文波、陈静双方为合同主体签订的所有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付文波、陈静双方无权要求鄱阳长运公司支付其代鄱阳长运公司先行支付的款项和已经支付的诚信保证金,更无权要求鄱阳长运公司转让其股权。

      8、诚信保证金的支付和返还:为保证三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付文波、陈静双方同意陆续按持股比例向鄱阳长运公司支付诚信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整。具体的支付与返还方式为:在本合同签订之时支付人民币200万元,在土地竞拍成功施工图出来以后,将土地证办理到项目公司之前支付人民币800万;在车站工程开工建设半个月内返还人民币400万,车站工程完成一半时三日内返还人民币300万,其余剩余保证金将在车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进行结算。如付文波、陈静双方存在违反本协议及与本合作相关协议所约定内容的情形时,鄱阳长运公司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

      9、其他约定:如付文波、陈静双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诚信保证金,鄱阳长运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付文波、陈静双方赔偿鄱阳长运公司为此合作所付出的工作损失1000万元整。如鄱阳长运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在82.94亩车站用地工程(加油站除外)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且完成审计评估和国资委备案程序后一个月内将股份转至付文波、陈静双方,则赔偿付文波、陈静双方损失1000万元,且车站建设费用按竣工时间江西省的最新定额取费全额支付工程款给付文波、陈静双方(付文波、陈静双方不配合或政策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变更除外),付文波、陈静双方垫付的其它费用一并归还所有赔偿款以及其它款项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否则按日收取1%的违约金。

      10、协议生效条件:自各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五、本次项目合作建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鄱阳长运公司本次就鄱阳客运枢纽站项目进行合作建设,旨在提高资产使用和运营效率,建设鄱阳客运枢纽站的费用,由合作方代鄱阳长运公司先行支付,有利于缓解鄱阳长运公司的资金压力,并实现项目的良好收益。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5-089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鄱阳县骄阳

      置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投资设立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项目

      ●投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拟与付文波、陈建共同投资设立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00万元,鄱阳长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30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付文波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33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陈建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22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提高资产使用和运营效率,推进鄱阳客运枢纽站项目合作建设的进程,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长运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010万元,与付文波、陈建共同投资设立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骄阳置业公司”)。

      2015年12月1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010万元与其他二位自然人付文波、陈建共同设立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8600万元,鄱阳长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35%,其他二位自然人股东共出资559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5%。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大芝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9月17日

      营业期限: 2004年9月17日至2034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站;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租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付文波:男,中国公民,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361号7栋1单元101号。

      3、陈建:女,中国公民,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豆芽井29栋。

      付文波、陈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鄱阳长运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010万元,与付文波、陈建共同投资设立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骄阳置业公司经营范围拟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及咨询服务。

      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00万元,鄱阳长运公司拟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30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付文波拟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33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陈建拟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22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

      四、 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方名称: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付文波、陈建

      2、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骄阳置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00万元,出资为货币形式,其中:鄱阳长运公司出资额为30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付文波出资额为33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陈建出资额为22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各方应当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将注册资金出资到位。

      3、董事会和管理层:骄阳置业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鄱阳长运公司、付文波及陈建三方各派董事一名,并一致同意推荐鄱阳长运公司董事为董事长;法人代表为付文波;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鄱阳长运公司派任。骄阳置业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鄱阳长运公司派任。

      4、由骄阳置业公司与鄱阳长运公司联合参与竞买鄱阳长运新站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约为120.94亩),其中30亩商业用地出让金及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其余用地出让金及税费由鄱阳长运公司承担。竞买成功后,30亩商业用地的土地证办理至项目公司名下,由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开发;其余地块的土地证办理至鄱阳长运公司或鄱阳长运公司全资子公司名下,由鄱阳长运公司组织建设。

      5、利益分配:公司本着无盈利无分红的原则,每年年终进行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各自的占股比例分配。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三方一致同意,并由三方同时进行。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有关约定,致使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公司以及履约人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日1%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60日仍未足额出资的,足额出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违约方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未足额出资方还应当将其已出资金额所享有相应的公司股份按照其出资金额的80%价款(该价款不得高于其所享有股份的评估价)无条件转让给足额出资方。

      7、解决争议的方式:凡因协议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目标公司注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生效 :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鄱阳长运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骄阳置业公司,旨在推进鄱阳客运枢纽站项目合作建设的进程,实现项目的良好收益,同时有利于优化鄱阳长运公司的资产质量,提升其资产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六、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鄱阳长运公司拟与二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系共同推进鄱阳客运枢纽站合作建设的需要,鄱阳长运公司将与合作方付文波、陈建签署《鄱阳客运枢纽站建设合作协议》与《公司设立协议》,协议中均对成立项目公司和合作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约定,投资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