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2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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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LED芯片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150 亿颗可见光 LED 芯片,LED芯片项目原材料主要是本公司自行生产的LED外延片,本项目的芯片产品的质量定位(良品率)要求较高,生产LED外延片项目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根据设备调试进展的情况分批购置调试,建设期时间较长,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同时受到LED芯片市场整体低迷的影响,毛利率受到一定影响,各项固定成本较高,芯片项目的效益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为进一步优化LED芯片产业布局,2014年度开始原由芜湖德豪润达为实施主体的LED芯片项目改由本公司设立于大连的子公司实施。
[注2] LED封装项目规划产能为年产50亿只大功率芯片封装器件,主要是对本公司自行生产的芯片进行封装,近年来LED封装行业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产能供大于求,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受各项固定成本较高的影响,封装项目的效益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注3] LED照明项目规划产能为年产汽车灯、船用灯等专用灯具100万套,路灯、广场灯、隧道等室外灯具项目20万套,日光灯、灯泡/射灯等室内灯具500万只,公司目前根据市场对LED照明产品的应用需求,已投产包括路灯系列、室内照明系列等产品生产线,但由于技术的更新改造与生产的季节性波动的影响,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较低;受到LED通用照明市场于近年开始启动的正面影响,照明项目盈利项目逐步提高,同时受到市场竞争以及各项固定成本较高的影响,项目的效益暂时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注4] LED外延片项目规划购置MOVCD设备150台,年产180万片4英寸LED外延片,基于LED背光和照明等市场未达到预期,本项目MOCVD设备装机速度放缓,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较低;受各项固定成本较高的影响,项目的效益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用于补充公司在流动资金方面的缺口,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效益主要体现为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效益。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在流动资金方面的缺口,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效益主要体现为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注[1-4]。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有关内容相一致,不存在差异的情况。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11日批准报出。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5—89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012年、2013年、2014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1451元/股、-0.0979元/股、0.0109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17%、-2.75%、0.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7,943万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450,000万元。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39,640万股,截止2014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55,475.81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均会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总股本将增长不超过27.17%,所有者权益将增长不超过81.0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仍然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5年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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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公司对2015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按计划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进行明确,进行事前控制,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规定的用途。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3、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将通过保证主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全面推动国际化战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措施,积极应对LED行业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1、强化LED产业布局,优化产业链结构
2009年开公司始切入LED(Light-Emitting-Diode发光二极管)产业,公司先后完成了对广东健隆达、深圳锐拓等LED业内企业的收购和整合,进入的业务领域包括LED电子元器件、LED显示屏、LED交通灯、LED灯光装饰、LED中高端显示屏及其它相关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此后,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等先后在芜湖、大连、扬州、蚌埠等地出资设立LED生产研发基地,从事LED芯片制造、LED封装和LED照明业务,进入LED产业链的中、下游。通过一定时间的技术与人才储备,公司于2010年下半年开始涉足产业链上游的外延片领域,目前,公司已形成“外延片/芯片→封装→应用(灯具、显示屏生产和销售)”LED全产业链,形成小家电和LED双主业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2012年至2014年公司分次收购雷士照明27.03%的股权,强化LED照明销售渠道。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全国范围的产业布局,基本形成了具有上游外延片、芯片,中游封装,下游照明、显示屏、背光等应用、销售的一体化产业格局。
通过此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能实现LED芯片、封装业务的升级,有效扩大公司高端产品的产能,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产业链结构,有望产生产业链协同效应,优化公司内部资源的配置,降低生产成本和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投项目监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LED业务,依托社会对环保和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提高,发展前景良好,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此次募投项目为LED倒装芯片项目、LED芯片级封装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相关产品的生产技术储备完善,管理成熟,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销售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2012年6月18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2014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通过修订,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同时,公司还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待股东大会审议生效),对2015年-2017年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5—90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2∶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2015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15:00至2015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3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对子公司珠海凯雷电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6-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在2015年12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对子公司珠海凯雷电机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6-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二)、(三)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王晟需回避表决。
上述全部事项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出席人员
(一)截止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三)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15年12月24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飞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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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005;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A、整体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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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议案”指本次股“大会需要表决的所有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项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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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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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注册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限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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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 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 年12月28日15:00至2015年12月29日15:00 的任意时间。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占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附件二:
回 执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2:30举行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2:30举行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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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5—91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月 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33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经过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的回复。
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问题的回复说明》。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