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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12月7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分别为王进军、石峰、罗忠放、王武军、王治强、罗建钢、孔晓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一致选举董事王进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长王进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一致选举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及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王进军先生、石峰先生、王治强先生,其中王进军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罗建钢先生、孔晓燕女士、罗忠放先生,其中罗建钢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王治强先生、孔晓燕女士、石峰先生,其中王治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罗建钢先生、孔晓燕女士、王进军先生,其中罗建钢先生为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鉴于公司上一届管理层任期届满,董事会同意续聘石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罗忠放先生、王武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罗忠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屈乐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屈乐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锦阳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锦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1713366 联系传真:0755-81706699

      联系邮箱:stock@szwzxc.com 邮政编码:5180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油松第十工业区王子工业园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

      1、屈乐明先生,198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广东双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2、黄锦阳先生,197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金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拥有ISO9001:2000体系审核员证书。曾任农业银行惠州市分行营业部办公室主任,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经营管理部课长,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兼经管&IE部经理,深圳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审计经理,深圳一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办稽核经理。现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监。

      3、刘奇先生,1985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金融学双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候选人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12月7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11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分别为任兰洞、程刚、吴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全体监事一致选举监事任兰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监事任兰洞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备查文件

      1、《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