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开展合作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8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开展合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证券代码:002697)因筹划签署重要合作协议,于2015年12月11日开市起停牌,现该合作协议已顺利签订,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4日开市起复牌。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5年12月11日,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四川福彩”)签署了《关于在红旗连锁超市开设福利彩票代销点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公司与四川福彩实施行业战略合作,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在公司首批20家超市内开设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电脑型福利彩票。市民在这20家红旗连锁超市购物的时候,就可以方便地购买福利彩票。下一步,此项服务将陆续在红旗连锁省内2200多家分店开通。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四川福彩同意红旗连锁在门店内设立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电脑型福利彩票,首批开设20家,后期红旗连锁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福彩申请新增网点。
2、四川福彩按照支付社会网点的代销费即电脑福利彩票销售额的同等标准支付红旗连锁代销费,并从红旗连锁缴交的彩票销售款中直接抵扣。红旗连锁获得代销费如涉及税项,由红旗连锁按照有关的规定缴纳。协议期内,如遇国家在发行费政策方面的调整,另行协商代销费提取比例。
3、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没有异议的,协议自动续约。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断创新服务,致力于提升顾客的购物体验,竭力满足消费者需求。此次携手四川福彩,不仅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购彩服务,更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本次便民服务的开展,将吸引更多客流量,挖掘潜在客户。
合作协议自2016年1月1日实施,不会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16年该业务在红旗连锁超市全面上线后,预计实现利润5000万元左右,占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30%左右。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代销电脑型彩票,或因市场波动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国家政策方面的调整而改变代销提取比例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