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无锡市人民西路109号)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摘要》、《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投资公司债券的实际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公司债券目前处于初期试点阶段,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从而使公司债券缺乏流动性。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足额兑付。
五、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期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交通工程、运输、土地转让和其他四个板块构成,其中运输包括公交和客运。近三年又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12,378.32万元、392,724.23万元,443,504.91万元和156,921.71万元。营业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但由于受新车购置后折旧成本有所增加,加之人工成本、燃料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4.14%、2.62%、0.37%和-0.02%,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虽然呈增长趋势,但公司盈利能力相对较弱,同时,城市公交涉及民生,具有公益属性,需要依赖政府补贴维系运营,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七、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担保余额达704,582.88万元,占同期净资产的48.69%。其中绝大部分被担保人为地方大型国有企业,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以及财务状况正常,同时发行人也制定了专门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发行人出现代偿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上述企业如果发生违约,发行人将面临被追索甚至诉讼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声誉、正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近三年又一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6、0.15、0.15和0.05,整体资金运用效率相对较低,这主要与公司所在交通工程行业属性有关,随着业务的开展,存货和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资金占用较大。如果公司未来不持续加强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金的的运用效率,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健经营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九、公司作为无锡市交通领域投资、经营、管理的主体,在经营方面可以获得政府的支持,加之公司核心主业城市公交具有一定公益性,盈利能力相对较弱,公司可获得燃油、车辆购置和月度差额财政补偿等多项补助。近三年又一期,公司获得的政府补贴收入分别为162,412.56万元、158,187.56万元、191,071.64万元和71,846.21万元,政府补贴对公司的盈利贡献度较高,若剔除该项补贴收入,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指标都将显示为亏损。如果未来政府对交通领域的支持政策发生变化或政府财政无力支持其正常补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盈利依赖政府补贴的风险。
十、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为1,145,954.69万元。预计发行人2015年需偿还有息债务16.9亿元,2016年需偿还有息债务40.0亿元,2017年需偿还有息债务32.8亿元,2019年需偿还有息债务10.0亿元,2020年需偿还有息债务7.0亿元。2016年和2017年为发行人有息债务到期高峰期。虽然发行人偿债能力、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并且已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随着发行人投资规模扩大以及业务扩张,发行人未来的资金支出需求可能进一步增大。债务的集中到期可能将对发行人的资金周转和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导致一定偿债风险。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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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人民西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薛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74,546.00万元
设立时间:2001年12月7日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5年6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主要包括本次公司发行的方案及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并同意提请无锡市国资委进行审批。
2015年7月8日,无锡市国资委批准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方案及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2015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678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首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
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6、债券票面年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拟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最终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上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
9、发行首日:2015年12月16日
10、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12月1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1、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6日止。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6年起每年12月16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6年起每年12月1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兑付登记日:2020年12月16日前的第6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5、兑付日:2020年1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情况:无担保。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收款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账户户名: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9010188000161670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出具的《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5)010513),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方式与配售规则:本次债券发行的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不向发行人原有股东进行配售,具体的发行方式及配售规则视发行当时交易所具体发行上市规则而最终确定。
22、发行对象: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以簿记建档为基础的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25、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7、新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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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人民西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薛军
联系人:刘建春
电话:0510-82749818
传真:0510-8271711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赵一凡、邓陈平、肖华明、肖力珲
电话:021-68407683
传真:021-68407718
(三)发行人律师: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江苏无锡市县前西街168号产业集团大厦3楼
负责人:叶红耘
签字律师:吴开琴、韩志刚
电话:0510-28732981
传真:0510-28732980
(四)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28号
负责人:张彩斌
签字注册会计师:毛俊、徐莉芳
电话:0510-82797326
传真:0510-85885275-8326
(五)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负责人:朱荣恩
分析师:刘云、陈婷婷
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610539
(六)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
1、募集资金专户
收款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账户户名: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9010188000161670
2、专项偿债账户
收款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账户户名: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9010188000161752
(七)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其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
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购买本期债券,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公司聘请了上海新世纪对本期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5)010513),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含义
无锡市交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较低。
(二)《评级报告》披露的主要优势
1、无锡市区域经济较发达,财政实力较强。近年来政府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持续有效的支持。
2、公司在当地城市公交和客运领域中具有较明显的区域垄断竞争优势。
3、公司资本实力不断增强,负债经营程度处于较合理水平;公司较充裕的经营性现金流可为债务偿付提供较好保障。
(三)《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公司盈利及现金流状况受政府财力补贴规模与及时性影响较大。宏观经济波动、宏观政策调整、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2、公司交通运输主业面临着私家车、地铁、高铁等交通出行的分流压力、以及人工及燃油成本控制压力。
3、公司北广场项目在合作方土地款回款效率、项目招商等环节面临着一定压力。
4、随着前期发展大量通过债务融资,公司目前刚性债务规模较大,面临一定偿付压力。此外,公司资产中非经营性资产占比较高,资产流动性一般,且资产回报率较低。
5、公司对外担保数额较大,存在或有损失风险。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本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公司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报告应同时在新世纪网站(http://www.shxsj.com/)和上交所网站公告,且上交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公司近三年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资信情况良好。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在主要银行的总授信额度为803,810.00万元,已使用额度为533,904.00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69,906.00万元。
(二)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行为。
(三)近三年直接债务融资
近三年,公司直接债务融资情况如下:
2014年9月29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亿元PPN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PPN512号),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4年11月14日发行1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5.80%。
2014年9月29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0亿元PPN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PPN513号),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4年11月17日发行10亿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5.95%。
2014年9月29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亿元PPN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PPN514号),主承销商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4年11月6日发行了6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5.80%。
2014年9月29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7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369号),主承销商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5年3月18日发行了7亿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5.6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债券均未到偿债付息日。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次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400,00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1,447,209.22万元)的比例为27.64%。
(五)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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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无锡交产集团
法定代表人:薛军
设立日期:2001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74,546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574,546万元
主营业务:交通工程建设、运输、土地整理
住所:无锡市人民西路109号
邮政编码:214031
联系人:刘建春
电话:0510-82749818
传真:0510-82717117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受托经营、管理市级交通国有资产,进行国有资产的收益管理和经营;对市级交通集体资产进行托管经营;从事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资产经营管理;国内贸易;资产租赁。(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许可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组织机构代码:73330419-1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化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系无锡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7日,由无锡客运总公司、无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联运总公司、无锡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2000年12月31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的净资产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4,639.90万元。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4日出具了“锡普财内验(2001)759号”的《验资报告》。该公司运用市场化手段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和无锡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和运营任务。
2003年5月13日经无锡市人民政府锡政发﹝2003﹞76号文《市政府关于组建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准,无锡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为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金53,360.10万元,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增资的出资人。新成立的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8,000万元。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13日出具“锡普财内验(2003)409号”《验资报告》。
2006年1月13日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薛军,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现金增资4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8,000万元。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月16日出具“锡太会验(2006)第018号”《验资报告》。
2006年4月20日根据无锡市政府项目投资管理领导小组出具的锡融资领导小组(2006)3号文件《关于下达城建资产注资工作任务的通知》及公司修改后的章程,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实物资产增资98,112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6,112万元。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20日出具“锡东会验(2006)124号”《验资报告》。
2007年3月18日根据无锡市政府项目投资管理领导小组文件《关于下达城建资产注资工作任务的通知》(锡融资发(2007)1号)及公司修改后的章程,无锡市国资委以实物资产增资307,659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53,771万元。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3月21日出具“锡太会验(2007)第047号”《验资报告》。
2013年7月2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锡国资权(2013)44号)及公司修改后的章程,无锡市国资委以货币增资2,6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56,371万元。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出具“锡东会验(2013)086号”《验资报告》。
2013年12月20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锡国资权(2013)84号)及公司修改后的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72,246.00万元,由无锡市人民政府分期缴足。2013年12月31日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以货币增资10,000万元,公司的实收资本为566,371.00万元。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月26日出具“锡东会验(2014)011号”《验资报告》。2014年4月22日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以货币增资5,875万元,公司的实收资本为572,246.00万元。
2015年1月26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锡国资企(2014)82号)及公司修改后的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74,546万元。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三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未发生导致发行人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公司重要对外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控股、参股子公司情况
1、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33家,其中一级子公司12家,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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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持有无锡市民卡有限公司42.25%的股权,但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由本公司委派,董事会成员占半数以上,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故纳入合并范围。
2、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无锡市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公司注册资本45,088.00万元,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无锡市梁青路6号,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保国。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一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小型车辆);普通货运、危险品3类货物运输;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大客车(A1)、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和制作车体广告、印刷品(含车票)广告及汽车站控制区内户外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出租汽车,停车场经营,汽车零配件销售;车用天然气气瓶安装(上述经营范围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9,736.54万元,负债总额73,939.82万元,净资产总额5,796.72万元;201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605.64万元,净利润-7,804.06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3,372.44万元,负债总额65,204.44万元,净资产总额8,168万元;2015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063.36万元,净利润-3,728.72万元。
2014年及2015年1-6月,该公司净利润始终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板块具有公益性质,定价主要由政府主导,价格较低,随着该年度人工成本和燃油的价格上涨,公司陷入亏损,但政府对公交板块给予一定补贴,使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随着公司的市场化运营模式逐步成熟,其亏损程度也逐步改善。
(2)无锡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 年8 月11 日,注册资本为27,000 万元,宜兴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2,100 万元、占7.78%,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4,900 万元、占92.22%。法人代表薛军,注册地点为无锡市运河东路100 号。经营范围主要是对高速公路和地方其他公路项目的投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669.36万元,负债总额1.8万元,净资产总额29,667.56万元;201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769.91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591.62万元,负债总额1.8万元,净资产总额24,589.82万元;2015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2,706.73万元。公司2015年1-6月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公司尚未实现收入并支付相关费用所致。
(3)无锡客运有限公司
无锡客运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为原无锡客运总公司经整体改制后成立的一家公路客运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其中: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无锡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无锡市梁清路19号,法定代表人为:曾林。经营范围:公司许可经营项目: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县际、市际、省际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客运站经营;综合货运站(场)(保管);综合货运站(场)(仓储);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普通货运;意外伤害保险代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类汽车维修(客车、货车);二类汽车维修(乘用车);汽油、柴油的零售;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大型客车(A1)、小型汽车(C1)、小型汽车(C2);预包装食品的零售;书报刊零售。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小件寄存服务;代客购买车(不含铁路客票)、船、飞机票及旅游景点门票;代订客房;会务服务;摄影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柜台租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家具、皮革制品、通用机械及配件、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工艺品、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橡塑制品的销售;百货、水果的零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货运配载;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电脑画像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6,080.14万元,负债总额109,707.25万元,净资产总额66,372.88万元;201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050.31万元,净利润6,136.82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5,803.17万元,负债总额111,063.10万元,净资产总额5,474.07万元;2015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796.47万元,净利润3,039.02万元。
(4)无锡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发行人出资组建,于2008 年8 月26 日成立,取得注册号为320200000170340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3,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登记住所:无锡市北塘大街190 号。法定代表人:刘增祥。经营范围:交通场站、停车场及公交站台设施的投资、租赁、维修和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的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装饰装潢服务(不含资质);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百货的零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672.37万元,负债总额5,322.72万元,净资产总额13,349.65万元;201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51.97万元,净利润127.09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306.85万元,负债总额4,905.75万元,净资产总额13,401.09万元;2015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69.26万元,净利润54.95万元。
(5)无锡锡惠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锡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市锡山城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取得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320205000008076。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资景南路8号。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增祥。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公交客运;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827.00万元,负债总额13,721.14万元,净资产总额7,105.86万元;201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14.27万元,净利润-2,596.56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509.98万元,负债总额13,897.99万元,净资产总额5,611.99万元;2015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13.08万元,净利润-1,493.88万元。
2014年和2015年1-6月,该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板块具有公益性质,定价主要由政府主导,价格较低,但政府对公交板块给予一定补贴,使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但随着发行人整体市场化运营的逐步成熟,该公司的成本及费用控制情况较为良好,其亏损程度已大为改善。
(6)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89 年1 月,注册资本10,5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共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养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工程机械租赁、修理是无锡地区以机械化施工为主的道路桥梁工程骨干施工企业。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27,950.32万元,负债总额201,726.96万元,净资产总额26,223.36万元;201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587.11 万元,净利润2,465.53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5,267.95万元,负债总额216,359.12万元,净资产总额28,908.83万元;2015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069.44万元,净利润1,742.19万元。
3、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共有参股公司28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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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未参与无锡吴都交闻传媒有限公司、新国线集团无锡运输有限公司和无锡市交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无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对这3 家公司未实现实际控制,所以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10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国资委。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因此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是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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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74,546.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74,546.00万元,全部为国有资本,由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出资比例100%。无锡市国资委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04]2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4]66号)设置的,为无锡市人民政府特设机构。无锡市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措施和管理制度;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资委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监事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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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监事会主席于2014年退休,目前正在遴选。
2、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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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薛军,男,董事长,党委书记。196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中国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198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党总支书记、无锡市交通局副局长、无锡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九龙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无锡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无锡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王国新:男,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交通局总师办副主任、综合计划处副处长、无锡市航道管理处处长、无锡市交通局副局长、无锡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任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孙小刚:男,董事。197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市城南支行信贷员、客户经理,无锡市经贸委国资监管处办事员、科员,无锡市国资委考评分配处科员等职务,现任无锡市国资委考评分配处副处长,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华向阳:女,董事。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团委副书记、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无锡市交通局行业管理处处长等职务,现任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党委书记,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增祥,男,董事。1963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1981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三场售票员、计财科劳工员、安全员、车队副队长、队长、业务经营科科长,凤翔路停车场筹建负责人,无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凤翔巴士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无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九龙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锡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筹建负责人,无锡锡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锡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等职务,现任无锡锡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周建亦,男,监事。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交通局财务处(审计处)科员、无锡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处(审计处)副处长等职务,现任无锡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处(审计处)处长、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王慧倩:女,监事。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华东资产置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投资开发部副部长、资产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现在无锡市董事监事管理中心工作,任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君来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张保国:男,监事。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8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蚌埠市联运公司财务科科长、蚌埠市交通局财务科副科长、蚌埠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蚌埠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无锡客运总公司副经理、总经济师、无锡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无锡市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曾林:男,监事。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巴士广告公司经理、无锡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无锡市新雅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九龙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无锡客运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黄炯耀:男,副总裁。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客运总公司梁溪分公司经理、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无锡客运总公司副经理、无锡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无锡市交通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兼)、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等职务,现任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洪德翠:女,副总裁。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压缩机总厂工艺科工艺员,技术开发处处长助理、装配车间主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兼技术处处长、技术部部长;无锡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夏斌:男,副总裁。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副经理、无锡市交通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经理、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投资部经理、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无锡汽车客运站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无锡市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部副总指挥(兼),无锡市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刘建春:男,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交通局财务处副处长、无锡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融资管理部经理等职务,现任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城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主任(兼)。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发行人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5名董事中有1名董事孙小刚为公务员身份,其领取公务员薪酬,兼职不兼薪。因此,发行人存在政府公务员兼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符合《公务员法》规定。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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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的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1、主营业务概述
1、主营业务概述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受托经营、管理市级交通国有资产、进行国有资产的收益管理和经营;对市级交通集体资产进行托管经营;从事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资产经营管理;国内贸易;资产租赁。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运输(包括长途运输和城市公交)、交通工程、土地转让和其他业务四大板块。其中:(1)运输业务由子公司无锡市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无锡客运有限公司负责,主要从事无锡市的公交、客运运输;(2)交通工程由子公司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主要从事无锡市交通工程类项目的建设;(3)土地转让由公司本部负责,系与世茂控股合作开发无锡市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主要从事无锡市火车站北广场项目5块地块转让业务;(4)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下属子公司无锡市交通城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培训业务、下属孙公司无锡市苏华国际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等的物流仓储服务业务等。
(1)主营业务收入板块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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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12,378.32万元、392,724.23万元和443,504.91万元,总体呈波动态势。其中:(1)运输板块收入分别为138,041.04万元、129,909.01万元和113,995.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47%、33.08%和25.70%,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受居民出行方式变化、私家车增多、无锡地铁开通、高铁和机场等运输网络的不断完善等因素影响所致;(2)交通工程板块收入分别为120,496.91万元135,006.60万元和144,538.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22%、34.38%和32.59%,收入和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小幅波动趋势;(3)土地转让板块收入分别为129,360.00万元、102,600.00万元和132,612.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37%、26.13%和29.90%,呈波动趋势,2012年度发行人新增了土地出让板块,主要是公司与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4日签署《合作协议书》,将其北广场项目5块土地共计44万平方米转让给世茂,转让价款共计42.6亿元;(4)发行人其他收入主要是驾驶员培训费收入、物流仓储服务费收入等,金额和占比相对较小。
2015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56,921.71万元,其中运输收入、交通工程收入、土地转让收入和其他收入分别为52,981.72万元、78,069.44万元、0.00万元和25,870.5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76%、49.75%、0.00%和16.49%,发行人2015年1-6月未确认土地转让收入。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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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95,289.30万元、382,425.47万元和441,884.58万元,与主营业务收入对应,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呈波动趋势。其中:(1)运输板块成本分别为156,289.97万元、153,622.87万元和154,845.30万元,在营业成本中的占比分别为39.54%、40.17%和35.04%,总体呈波动趋势,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运输路线的调整及不同年度新车购置折旧成本所致;(2)交通工程板块成本分别为104,355.32万元、119,533.51万元和127,378.84万元,在营业成本中的占比分别为26.40%、31.26%和28.83%,总体呈波动趋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承接工程数量的变化以及施工过程中各类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所致;(3)土地转让板块成本分别为122,348.64万元、97,200.97万元和125,195.86万元,在营业成本中的占比分别为30.95%、25.42%和28.33%,其波动主要随收入变化而变化。
201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成本为157,269.47万元,其中运输成本、交通工程成本、土地转让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79,314.58万元、69,373.38万元、0.00万元和8,581.51万元,占营业成本的的比重分别为50.43%、44.11%、0.00%和5.46%,当期未确认土地转让成本。
(3)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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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4年度,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17,089.02万元、10,298.76万元和1,620.33万元,呈下降趋势。其中:(1)运输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8,248.93万元、-23,713.86万元和-40,849.59万元,该板块毛利润持续为负,主要是由于一方面政府针对持卡乘车人士按持卡的性质不同给予一定折扣优惠,这部分款项在年末按实际发生优惠额再给予公司补贴,这部分收入从营业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另一方面公司新车购置折旧成本有所增加,加之人工、燃料成本的不断上升所致;(2)交通工程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6,141.59万元、15,473.09万元和17,159.28万元,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的主要来源,经营比较稳定;(3)土地转让业务毛利润分别为7,011.36万元、5,399.03万元和7,416.14万元,发行人2012年新增了土地转让板块,毛利润情况较好。
2015年1-6月,发行人毛利润为-347.76万元,其中运输毛利润、交通工程毛利润、土地转让毛利润和其他业务毛利润分别为-26,332.86万元、8,696.06万元、0.00万元和17,289.04万元,毛利润为负主要系运输板块为负且金额较大及当期未确认土地转让毛利润所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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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4年度,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4.14%、2.62%和0.37%,营业毛利率水平整体呈一定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运输板块的毛利率下降拖累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水平。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方面政府针对持卡乘车人士按持卡的性质不同给予一定折扣优惠,这部分款项在年末按实际发生优惠额再给予公司补贴,这部分收入从营业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另一方面公司新车购置折旧成本有所增加,加之人工、燃料成本的上升,使得公司总体营业成本呈增长趋势。同时就行业属性而言,城市公交类行业属于民生类行业,覆盖面虽然广,但其价格弹性较低,价格上涨空间较小,再加上目前多样化的交通方式,使得该板块较低盈利能力短期内提高较为困难,这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整体经营的毛利润率。
2015年1-6月,运输、交通工程、土地转让和其他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49.70%、11.14%、0.00%和66.83%,综合毛利率为-0.22%。
2、运输业务
近三年又一期公司运输业务盈利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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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公交板块
城市公交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主业之一。近几年来,随着无锡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无锡市优先发展公交工作的力度,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对城市公交发展提出的高要求、高标准,在公交线网优化、车辆配置、场站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目前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无锡市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股份”)和无锡锡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惠公交”)是该公司目前城市公交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拥有营运车辆2,893辆,其中空调车2,745辆,占比达94.88%。2014年,发行人城市公交板块营业收入43,619.91万元,营业利润为-43,215.64万元,其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公交板块的定价主要由政府主导,价格较低,其公益性质导致了该板块的亏损。2015年1-6月,发行人城市公交板块营业收入17,304.01万元,营业利润-32,219.66万元。
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公交业务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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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价及政府补贴
公交票价方面,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无锡市区公交发展8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31号)的要求,从2009年10月1日起,市区所有公交线路豪华公交车票价2元、普通车1元;刷卡乘车实施6折优惠。所有类别的公交卡一律归并整合为三种卡:即普通卡、优惠卡(学生卡和老龄卡)、免费卡(高龄卡、残疾卡),优惠卡一律按20元/月充值使用。
由于城市公交业务带有一定公益性质,经营存在压力,无锡市政府历年会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包括成品油价差、购置和更新车辆等方面的财政补贴,同时,公交业务的公益性质决定了政府在其中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职责,可以预计在未来几年内政府对公司公交板块的补贴力度减弱的可能性较小。目前,财政对发行人城市公交业务补贴的政策如下:
刷卡补贴:从2010年起普通卡、学生卡、老年卡、高龄卡、残疾卡补贴由财政全额承担。
新辟线路补贴:2008年按照20万元/条补贴、2009年按照25万元/条补贴、2010年-2012年按照30万元/条补贴。
降价补贴:锡惠公交2008年、2009年按照参照刷卡补贴各半承担的原则,2010年按照财政承担60%、公司承担40%的原则,2011年按照财政承担65%,公司承担35%的原则。2012年按照财政承担60%,公司承担40%的原则。2013年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锡政办发〔2013〕231号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属公交企业政府补贴及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年-2015年市属公交企业政府补贴基数每年为4.5亿元。
亏损补贴:为鼓励企业降本增效,提高服务质量,增强运营绩效,建立对公交企业考核补贴机制,考核补贴用于弥补公交企业亏损。
其他补贴:对指令性新辟线路、免费摆渡巴士等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实施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予以补贴。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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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下转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