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贷款合同
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签署担保合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奥瑞德 编号:临2015-1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贷款合同
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签署担保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5年12月7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5-142),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分别与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和广发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并由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了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贷款并提供担保事项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总金额2 亿元人民币,额度用途为流动资金,期限1年,利率为基准利率,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于向广发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贷款并提供担保事项
奥瑞德有限向广发银行申请贷款11亿元人民币,其中:①并购贷款6亿元,专向用于收购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贷款期限1年,利率为基准利率。合同期限内,奥瑞德有限自筹资金不少于1.6亿元,先期提款2.4亿元,剩余额度根据奥瑞德有限2016年度经营情况发放;②综合授信5亿元人民币,借款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期限1年,利率为基准利率。奥瑞德有限以持有的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备查文件:
1. 与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与广发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的并购贷款合同及授信额度合同。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