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长城电工 股票代码: 600192 公告编号:2015-28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长控公司拟投资建设“高端母线槽及智能低压成套电器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高端母线槽及智能低压成套电器产业升级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15日
股票简称:长城电工 股票代码: 600192 公告编号:2015-29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天德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聘用中介机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关于长控公司投资实施“高端母线槽及智能低压成套电器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实施企业出城入园,促进长控公司更新设备和工艺,优化生产工艺及流程,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企业升级、产品升级、装备升级、管理升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成为长城电工低压开关设备、母线槽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基地。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2月15日
股票简称:长城电工 股票代码: 600192 公告编号:2015-30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聘用中介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2015年审计机构,不再聘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希格玛事务所自2009年度起一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公司对希格玛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敬业精神、负责态度以及专业、高水平服务表示由衷感谢。
公司拟聘请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13万元(含差旅费),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
瑞华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度审计的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瑞华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聘用中介机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15日
股票简称:长城电工 股票代码: 600192 公告编号:2015-31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控制电器
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高端母线
槽及智能低压成套电器产业
升级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高端母线槽及智能低压成套电器产业升级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22,000万元
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控公司)拟投资建设“高端母线槽及智能低压成套电器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议案》。现将本次项目投资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长城电工全资子公司——长控公司拟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电工产业园C区投资建设“高端母线槽及智能低压成套电器产业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8,500万元,二期工程投资13,500万元)。
(二)本次事项已经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二)成立时间:2006年10月31日
(三)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南廓路11号
(四)法定代表人:李彦红
(五)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六)公司性质:现为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注册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
(七)经营范围:高低压配电设备、起重机电气控制及制动装置、母线槽系列、高低压电器元件的开发、制造及销售。
(八)截止2015年9月30日,长控公司总资产为25,987万元,净资产为7,105万元,主营收入为7,072万元,净利润为46.5万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高端母线槽及低压成套电器装配厂房、相关配套站房(包括变电所及空压站),厂房建筑面积16,441㎡ ;购置产业升级、产能提升所需的生产装备及检测试验设备97台(套)。二期建设智能低压成套电器装配厂房,占地面积12,397㎡,建筑面积13,758㎡,购置相应的生产装备及检测试验设备98台(套)。
(二)项目建设期:项目一期工程2016年12月底完工,项目二期工程择期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前完工。
(三)项目投资资金来源: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和部分银行贷款。
(四)经济效益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形成年生产高端母线槽108,800米、智能低压成套电器14,140台、小三箱4,000台的产能,年实现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70,000万元,利润总额10,245万元、税金4,123万元。
(五)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符合长城电工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及专业化分工要求,已完成项目可研和论证,省政府国资委、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甘国资发规划[2015]148号、天经开备[2015]14号)。
四、 投资项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实施企业出城入园,促进长控公司更新设备和工艺,优化生产工艺及流程,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企业升级、产品升级、装备升级、管理升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成为长城电工低压开关设备、母线槽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基地。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5-32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30日
至201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15年12月1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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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还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1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415321
传 真:0931-8414606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周济海
2、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