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5-05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8: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2号地块的议案》
经董事会初步判定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2号地块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浙江兆禾置业有限公司参与竞拍该地块,并授权竞拍金额为人民币68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5-06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4号地块的议案》
经董事会初步判定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4号地块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浙江兆禾置业有限公司参与竞拍该地块,并授权竞拍金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5-06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5-06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成功竞拍绍兴市
镜湖新区中心区8-2号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竞拍简要内容:竞拍标的为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2号地块,成功竞拍金额为人民币67000万元。
●本次竞拍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竞拍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竞拍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8000万元。
一、本次竞拍情况概述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以拍卖方式出让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获悉之后对该地块进行考察和可行性研究,并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8:30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浙江兆禾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兆禾置业”)参与竞拍该地块,并授权竞拍金额为人民币68000万元。
根据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2月15日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公告号:绍市国土告字[2015]15号),确认了浙江兆禾置业成功竞得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67000万元。并于竞拍结束后与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 竞拍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性质:政府组织
联系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
(二)竞买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浙江兆禾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时代广场A座1301-1302室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山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的租赁;房地产中介业务;物业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占浙江兆禾置业94%的股权。
三、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一)竞拍标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标的名称: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2号地块
2、地块平面界址:东至后墅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3、宗地总面积(㎡):105147.9。
4、土地用途:居住兼商业用地。
5、容积率:1.6-1.8。
6、绿地率:≥30%。
7、出让年限:居住为70年、商业为40年。
8、建筑面积(㎡):168236.64-189266.22其中商业用地≤8000。
(二)竞拍标的获取方式
1、上述地块以拍卖方式出让。
2、本次出让的起拍价为人民币67000万元。
四、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8: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2号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5-06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成功竞拍绍兴市
镜湖新区中心区8-4号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竞拍简要内容:竞拍标的为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4号地块,成功竞拍金额为人民币36800万元。
●本次竞拍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竞拍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竞拍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7000万元。
一、本次竞拍情况概述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以拍卖方式出让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获悉之后对该地块进行考察和可行性研究,并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8:30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浙江兆禾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兆禾置业”)参与竞拍该地块,并授权竞拍金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
根据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2月15日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公告号:绍市国土告字[2015]15号),确认了浙江兆禾置业成功竞得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36800万元。并于竞拍结束后与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 竞拍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性质:政府组织
联系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
(二)竞买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浙江兆禾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时代广场A座1301-1302室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山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的租赁;房地产中介业务;物业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占浙江兆禾置业94%的股权。
三、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一)竞拍标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标的名称: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4号地块
2、地块平面界址: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后墅路,北至规划道路。
3、宗地总面积(㎡):54814。
4、土地用途:居住兼商业用地。
5、容积率:1.4-1.6。
6、绿地率:≥30%。
7、出让年限:居住为70年、商业为40年。
8、建筑面积(㎡):76739.6-87702.4其中商业用地≤5000。
(二)竞拍标的获取方式
1、上述地块以拍卖方式出让。
2、本次出让的起拍价为人民币32000万元。
四、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8: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绍兴市镜湖新区中心区8-4号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