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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5-95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京汉邦信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京汉邦信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次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在北京京汉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已归还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借款的前提下,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回对应股权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履行相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

      因本次收购完成前,北京京汉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即属于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故本次收购股权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合并报表范围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5 日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5-96

      关于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北京京汉邦信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4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京汉置业”)与东方邦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邦信”)合资成立京汉邦信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京汉邦信”),其中京汉置业持股51%,东方邦信持股49%。

      2014年8月,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业信托”)发起设立大业信托-东方资产4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以增资和贷款形式对京汉邦信融资。增资后京汉邦信注册资本42,000万元,其中大业信托持股95.24%,京汉置业持股2.43%,东方邦信持股2.33%。同时大业信托出具声明承诺不实质性参与或干预京汉邦信的经营管理。增资后京汉置业继续将京汉邦信纳入报表合并范围。(详情可参见湖北金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四节部分)

      截至2015年11月,京汉邦信已完成信托计划全部融资款的偿还,根据《增资协议》,信托计划提前结束,大业信托自持的股权应按照原项目公司股东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2015年12月15日,京汉置业与大业信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回京汉邦信48.59%的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京汉置业将持有京汉邦信51%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京汉邦信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投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受让方:

      名称: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汉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转让方:

      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柏年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41.67%】;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8.33%】;广东京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京汉邦信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7017617037

      住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院1号楼二层213房间,法定代表人为邹吉福。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2、截止2014年12月10日,京汉邦信出资情况如下:

      ■

      3、财务情况:

      截止2015年9月30日京汉邦信资产总额25.77亿元,负债总额20.69亿元,净资产5.0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京汉置业与大业信托于2015年12月15日签订股转协议,以下为协议主要内容:

      1、京汉置业同意以20,400万元受让大业信托持有京汉邦信的20,400万元股权。

      2、从协议生效之日起,大业信托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京汉邦信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3、从协议生效之日起,京汉置业享有京汉邦信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

      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在京汉邦信已归还大业信托全部借款的前提下,京汉置业收回对应股权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履行相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

      2、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收购完成前,京汉邦信即属于京汉置业报表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故本次收购股权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合并报表范围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3、存在的风险

      本次收购是在京汉邦信已归还大业信托全部借款的前提下,京汉置业收回对应股权,对公司经营管理及合并报表范围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故本公司认为本次收购不存在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湖北金环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