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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5-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7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1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625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4,500万股,老股转让1,125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为671.01018倍。发行人和安信证券根据《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1,800万股由网下回拨到网上。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75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45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050万股,占本次公开新股发行数量的90%,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72%。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12月14日(T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有效报价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见证律师见证。

      5、发行人和安信证券根据2015年12月4日(T-6日)刊登的《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重新启动发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中列示的配售原则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足额缴款的有锁定期和无锁定期的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

      6、根据2015年12月11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全部申购投资者均符合规定的申购条件。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经核查确认:按照初步询价结果,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为272家,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数量为272家,全部有效报价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2,218,58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918,000万股。

      二、回拨机制实施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为671.01018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安信证券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800万股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75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8%;其中新股发行数量45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050万股,占本次公开新股发行数量的90%,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72%。

      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918,00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3,375万股的272倍数,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的582.86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372.78343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有272个配售对象获得配售,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918,000万股,有效申购总金额为12,218,580万元。根据2015年12月4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有效申购及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一)承诺12个月限售期(老股转让部分)的网下投资者配售

      本次承诺12个月限售期的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

      根据零股配售原则,每个承诺12个月限售期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不足1股的零股共计29股,所有投资者申购数量均相同,按照《初步询价公告》中的零股配售规则配售给申购时间最早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A类获配数量占比大于40%,B类获配数量占比大于预设的10%,且A类配售比例高于B类且B类配售比例高于C类,且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公告》披露的网下配售原则。

      (二)无限售期承诺(新股发行部分)的网下投资者配售

      本次无限售期的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

      根据零股配售原则,每个无限售期承诺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不足1股的零股共计41股,所有投资者申购数量均相同,按照《初步询价公告》中的零股配售规则配售给申购时间最早的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1类获配数量占比大于40%,B-1类获配数量占比大于预设的10%,且A-1类配售比例高于B-1类且B-1类配售比例高于C类,且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公告》披露的网下配售原则。

      (三)综合配售结果

      ■

      A类和A-1类获配数量总和占比高于40%,B类和B-1类获配数量总和占比高于预设的10%,且A-1类配售比例高于B-1类且B-1类配售比例高于C类;A类和A-1类投资者配售比例合计≥B类和B-1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合计≥C类和C-1类投资者,且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公告》披露的网下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见附表。

      四、老股转让情况

      经发行人全体股东平等、自愿协商确定,亚太投资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的25%,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合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的75%,其中: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将按发行前其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占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公开发售股份。具体老股转让安排如下:

      单位:万股

      ■

      公司老股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配售对象2015年12月14日(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5年12月16日(T+2 日)9:00 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六、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发行的股份分为无锁定和自愿锁定12个月两种锁定期安排,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 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获配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6581670、010-6658173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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