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8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本公司增资人民币1400万元整,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增资600万元。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 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农业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及其制品、家具、五金交电、百货等。注册资本为1018.49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
二、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增资原因
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目前1018.49万元注册资本金显得满足不了承接央企等大公司的贸易业务,不符合招投标的前置条件,根据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的相关要求,凡承接建筑材料单项合同超万吨的供应商,其企业规模的注册资本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鉴于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自身发展和行业部门的相关要求,拟将公司注册资本扩大至人民币3018.49万元。
根据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本次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增资14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增资60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
3、资金来源:两个增资方的自有资金
4、增资方式:货币资金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下午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4 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和3名监事、有关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四、增资方情况介绍
1、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股份”)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八一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忠
注册资本:35176.406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用品)、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家具、五金交电、百货的批发与零售。
2、上海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上海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八一路1号
法定代表人:季民强
注册资本:5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路旅客运输服务,汽配销售,分支机构经营: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服务等。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企业规模壮大,为了提升企业竞争力,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协商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3018.49万元,于2016年6月1日之前资金到位。
一、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18.49万元;增至人民币3018.49万元。
二、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按70%股权增资,增资额14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按30%增资,增资额60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的影响
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增资后,随着企业规模的壮大,有利于同央企、大型国企、上市公司等达成长期战略合作,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有利于进入大型工程、政府实事项目的供应商平台;有利于企业同金融企业的进一步合作,为企业融资打好基础。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投资分红收益等方面。
本次对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增资符合该公司的发展战略,增资完成后,有利于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做大进出口贸易,使之成为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中长期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公司本次增资存在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2、 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15日上午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的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十一条为: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修改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济师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于《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的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为: 本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 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30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5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县新崇南路68号上海锦绣宾馆5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5日
至201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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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15 年 12月 16 日和201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上海证券报》上披露。201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现按照关联交易要求补开股东大会)具体见股东大会的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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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六、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9:00到下午5:00)到公司董秘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 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上海崇明县城桥镇寒山寺路297号102室。
联系电话: 021-69695918
传 真: 021-69691970
邮 编: 202150
联 系 人: 蔡福生
其它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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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