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撤回金蝶清咽含片药品
注册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5-109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撤回金蝶清咽含片药品
注册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82家企业撤回131个药品注册申请的公告》(2015 年第264号),公告显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陶公司”) 金蝶清咽含片药品申请了注册撤回。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金蝶清咽含片
剂型:片剂
申请阶段:注册申请
申请人: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XZS1500007滇
注册分类:中药六类
二、药品相关情况
希陶公司于2008年12月获得金蝶清咽含片临床批件(批件号2008L11164),并于2015年1月申报注册生产批件(受理号CXZS1500007滇)。截至目前,金蝶清咽含片项目希陶公司直接投入临床研发费用约159万元人民币。金蝶清咽含片主要用于急性咽炎的治疗。
根据国家药监局最新有关药品的审评审批政策,基于临床研究机构的建议,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希陶公司审慎做出主动撤回金蝶清咽含片药品注册申请的决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希陶公司本次撤回金蝶清咽含片药品注册申请不会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生产经营与业绩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5-110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解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5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现持有本公司股份458,572,8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673,820,000股的27.40%,其中无限售流通股410,972,895股,限售流通股47,600,000股)书面通知,康恩贝集团于2015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其原质押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简称: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本公司7,700,000股(按公司2015年7月7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后计折合13,09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由于康恩贝集团继续为其控股股东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需要,双方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新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康恩贝集团持有的本公司8,8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质押期限为壹年。
截止本公告日,康恩贝集团因贷款和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需要,合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7,890,000股质押给有关银行,占康恩贝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71%,占本公司总股份的7.04%。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