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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5-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5-052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一家供应链服务商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

      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宁波东力,股票代码:002164)自 2015 年 12 月 1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5 年1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 年1月1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 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定披露媒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并经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5-053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52),该公告中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原文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中的日期填写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宁波东力,股票代码:002164)自 2015 年 12 月 1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5 年1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 年1月1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更正后: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宁波东力,股票代码:002164)自 2015 年 12 月 1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6 年1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 年1月1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