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9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6日上午,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12月11日送达本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熊小星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管财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管财堂先生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高管层的任期一致。原公司副总经理刘传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林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林榕先生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高管层的任期一致。董事长熊小星先生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解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青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原证券事务代表林榕先生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简历
管财堂先生简历:男,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02月—2011年12月,历任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炼铁厂厂长、党委书记、新钢股份公司焦化厂厂长,2011年12月至今担任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林榕先生简历: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09年8月-2015年11月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
王青先生简历: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9年3月,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副部长,2012年1月至今,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