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5-176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5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怀进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海润日本能登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海润日本能登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77)。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六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延人、张永欣、邱新、阮君、郑垚、徐小平、金曹鑫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郑垚、徐小平、金曹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董事候选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董事会对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逐一投票表决通过:
1、《关于提名李延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提名张永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提名邱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提名阮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提名郑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提名徐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提名金曹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阮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首席执行官YANG HUAI JIN(杨怀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阮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问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聘任问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15年12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178)。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5年12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16-179)。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一 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延人先生
李延人,男,194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无锡动力机厂厂长、无锡市政府经济委员会主任、无锡国防工业办公室主任、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NYSE:STP)。现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张永欣先生
张永欣,男,1971年9月出生,EMBA。曾任晶龙集团副总经理、宁晋松宫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创建宁晋阳光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单晶炉制造)兼总经理至2008年;2006年创建宁晋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组件生产)兼总经理至2008年;2008年10月至2009年11月担任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JASO.NASDAQ)东海基地总经理;现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3、邱新先生
邱新,男,1973年出生,中欧EMBA。曾任无锡市包装总公司销售经理;无锡尚德电力公司营销总监;上海悦田光电科技公司总经理;海润光伏销售总监、资深总监;海润光伏助理副总裁,分管国内销售和销售管理部。现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4、阮君女士
阮君,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担任北京中经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华瑞科力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监,财务副总监、资深总监;现担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
5、郑垚女士
郑垚,女,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九三学社社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9年进入江南大学商学院任教至今,现任江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任蓝哥智洋营销咨询公司财务咨询顾问;自2011年11月任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2年9月担任江苏申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徐小平先生
徐小平,男,1967年11月生,汉族,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经济师,曾供职于南京市公安局和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现为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金曹鑫先生
金曹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曾任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8年9月至今任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阮君女士
阮君,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担任北京中经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华瑞科力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监,财务副总监、资深总监;现担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
附件三 董事会秘书简历
1、问闻先生
问闻,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000890,SZ)会计部主管;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证券部高级经理;现担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5-17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海润日本能登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能源日本股份有限公司(ハレオンエネルギージャパン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海润能源日本")拟向日本籍公民和田俊彦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海润日本能登股份有限公司(ハレオンジャパン能登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能登")100%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能源日本股份有限公司(ハレオンエネルギージャパン株式会社)向日本籍公民和田俊彦先生转让海润能源日本持有的海润日本能登股份有限公司(ハレオンジャパン能登株式会社)100%的股权。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15年12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海润日本能登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转让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日本籍公民:和田俊彦
2、性别:男
3、出生年月:1947年7月19日
4、家庭地址:日本高知市横浜145-16
5、职业经历:1969年近几大学毕业,株式会社二千イ入职
1990-2010 汽车用品贩卖与经营 株式会社 ファミリー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售标的基本情况
1、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能源日本股份有限公司(ハレオンエネルギージャパン株式会社)持有100%股权。
2、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设立及运营管理业务;太阳能光伏模块,电池相关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投资及运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相关商品的企划,研究及开发业务;前各项附带关连的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3、成立时间:2015年5月1日
4、注册地点:日本高知市はりまや町2丁目12-13-2F
5、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日元
| 科目 | 2015-9-30 |
| 资产总额 | 30,079.59 |
| 负债总额 | 29,317.48 |
| 资产净额 | 762.11 |
| 科目 | 2015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 |
| 净利润 | -237.88 |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根据项目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得出。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股权转让协议
1、合同主体: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海润能源日本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日本籍公民 和田俊彦
2、交易价格:1000万日元
3、对价支付:于本次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含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当天),受让方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1000万日元;
4、交割
(1)交割地点为日本高知市はりまや町2丁目12-13-2F。
(2)转让方海润能源日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协调受让方日本籍公民和田俊彦先生,在交割后三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海润日本能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受让方的工商变更登记。
五、本次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日本能登公司目前无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现场人员均由建设单位委派。本次出售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出售完成后也不存在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六、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公司的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资金流状况,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日本能登公司的任何股权,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3、上市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5-17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2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公司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至今。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2014年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取得了理解。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2013年,大华业务收入超过12亿元人民币。大华是全球排名第十的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在华的唯一协调和联络机构。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20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80万元人民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2、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2015-17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1日
至2016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2.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4)人 |
| 2.01 | 《关于提名李延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提名张永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提名邱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提名阮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 3.01 | 《关于提名郑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提名徐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3.03 | 《关于提名金曹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 4.01 | 《关于提名耿国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4.02 | 《关于提名田新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0401 | *ST海润 | 2016/1/5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部收。
2、登记时间:以2016年1月10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附后)。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07
联 系 人:问闻
联系电话:0510-86530938
传 真:0510-8653076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2.01 | 《关于提名李延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2 | 《关于提名张永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3 | 《关于提名邱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4 | 《关于提名阮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3.01 | 《关于提名郑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3.02 | 《关于提名徐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3.03 | 《关于提名金曹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4.01 | 《关于提名耿国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4.02 | 《关于提名田新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 4.02 | 例:赵××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6.01 | 例:李×× | |
| 6.02 | 例:陈×× | |
| 6.03 | 例:黄××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 |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5-18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5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宇峰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六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推荐耿国敏先生和田新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与股东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履行职责,任期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监事会对提交的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逐一投票表决通过:
1、《关于提名耿国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提名田新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一 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
1、耿国敏先生
耿国敏,男,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海润光伏企业企理部副总监、法务合规部总监、资深总监、监事。
2、田新伟先生
田新伟,男,1979年出生,中专学历。曾任江阴市升达化纤有限公司车间班长、主管;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管、备料部生产经理兼技术经理、硅棒部经理。现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璜塘组件厂生产经理、组件厂厂长等职。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5-18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32,085,95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0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怀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代理董事会秘书邱新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331,672,540 | 99.87 | 413,418 | 0.13 | 0 | 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杨继伟、张乐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