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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河北银监局批复的公告
    2015-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5-08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河北银监局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6日,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的通知,河北银行于2015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冀银监复[2015]333号”批复,核准本公司的股东资格,同意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河北银行股份370,575,111股转让给本公司。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5-081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12 月15 日、12 月16 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函征询,确认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15 年12 月15 日、12 月16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征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集团”),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日起停牌;8月19日,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2015 年11 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2015年12月9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983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 2015年1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修订说明的公告》、《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和《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5日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的批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栖霞集团发函征询:栖霞集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栖霞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五)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六)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公司已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和12月14日分别披露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之重大风险提示。

      2、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已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审议通过或核准,以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