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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对2015年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1.95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10亿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本期债券仅限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而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交割对市场利率非常敏感,其投资价值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发生不可预知变化,影响到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公司拟依靠自身良好的经营业绩、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及良好的银企关系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将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影响。
(五)资信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和现金获取能力较强,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在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违约情况。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公司亦将禀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
如果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公司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其他不可控制的因素,公司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不能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使公司的资信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的偿还做出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
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次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不利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引起本次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甚至导致本次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或终止上市,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652.56亿元、798.24亿元、1,038.38亿元和1,319.06亿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89.58%、91.79%、89.51%和90.59%。总体来看,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主要系因为合并范围包括三峡银行吸收存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科目。流动负债金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因为子公司三峡银行业务发展吸收存款增加。虽然流动负债金额较高符合发行人银行等主营业务特点,发行人仍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如果发行人因债务结构安排不当,出现短债长用现象或流动性风险,将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80%、82.94%、83.68%和85.25%。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国信控股子公司包括三峡银行、重庆信托等金融机构,负债金额较高,且以吸收存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同业存放款项等为主,符合其业务特点。尽管发行人负债规模和负债结构符合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但发行人较高的负债总额和资产负债率仍使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3、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期间费用也逐年上升。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分别为13.04亿元、15.52亿元、22.44亿元及17.70亿元,最近三年呈现较快增长趋势,年均增幅均超过31.19%,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2.15%、24.09%、25.60%和27.67%。虽然期间费用整体上在营业收入中占比波动不大,但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市场利率大幅波动,则发行人为筹措资金可能会支付更多的财务费用,从而导致发行人的期间费用进一步上升,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
4、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5.88亿元、5.86亿元、16.54亿元和21.76亿元,占利润总额的23.18%、19.35%、33.11%和50.66%,占比均相对较高,对利润的贡献率较高。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信托投资收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投资收益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可能会面临利润下降的风险。
5、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的风险
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6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31.08亿元、52.40亿元、90.56亿元和57.85亿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子企业重庆三峡银行持有的可供出售债券、中期票据、重庆路桥持有的重庆银行股票按公允价值计价的金额,以及重庆信托持有的西南证券股票按公允价值计价的金额。如果发行人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大幅波动,例如市场利率上升,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综合收益构成不利影响。
6、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风险
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构中未分配利润比重较大,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6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4.21亿元、53.94亿元、73.57亿元和92.98亿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29.21%、30.15%、32.53%和36.90%,持续维持在高水平,主要因发行人运营多年利润累积未进行分配。未分配利润比重较大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金额及构成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未来发行人未延续现行对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政策,将对所有者权益金额和结构均带来变动风险。但随着发行人增资的完成,所有者权益结构稳定性将有所提升。
7、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87.04亿元、89.06亿元、196.76亿元和313.05亿元。随着公司各板块业务快速发展,近年来公司债务规模快速增加。如未来公司所在行业形势和金融市场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8、发行人母公司偿债能力的风险
截至2014年末,国信控股母公司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86%、9.42%和55.05%,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上述母公司资产结构形成原因主要是发行人母公司系投资控股型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作为业务单元经营。发行人母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发债主体,从资产结构来看资产变现能力较弱。从收入情况来看,2012年、2013年和2014年,母公司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1,779.11万元、14,557.93万元和4,505.83万元,投资收益分别为5.96亿元、3.40亿元和4.22亿元,母公司营业收入金额较低且波动较大,虽然较高的投资收益为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提供有效补充,但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9、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4.96亿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发行人截至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比例为1.97%。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被担保单位经营情况良好,担保履约情况正常。但若未来被担保单位出现贷款履约异常,或导致上述担保转化为发行人的负债,进而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主要分布在金融和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板块,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与宏观经济周期存在一定相关性。2014年以来,美国量化宽松政策的退出将对新兴市场造成资本流出的负面影响,同时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及宏观经济形势不明朗,或将带来经济下行风险。如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可能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交通设施运营及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桥梁和高速公路运营是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之一,在实际运营中,发行人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1)收费资产到期风险
公路、桥梁收费经营权有收费期限的限制。发行人子公司重庆路桥所属长江石板坡大桥、嘉陵江石门大桥的收费权将分别于2016年末和2021年末到期,都将面临收费权到期后的置换问题;此外,发行人子公司渝涪高速拥有渝涪高速公路经营权将于2033年到期。若在收费资产到期后未能置换新的优质经营资产,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2)市场竞争激烈以及业务量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重庆路桥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在重庆地区先后完成了嘉华嘉陵江大桥BOT项目、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路BOT项目以及多个工程承包和管理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区域市场具备较好的品牌知名度。重庆路桥主营业务所在相关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市场竞争,竞争对手来自多方面。随着宏观经济与行业情况的变化,各业务领域的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如果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快速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以巩固重庆路桥在行业中的优势竞争地位,则可能出现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的风险。另一方面,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为复杂,使得所需前期可行性研究时间相对较长。如未来未能及时承接优质的工程业务,将导致重庆路桥的业务量下降,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形成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渝涪高速的主营业务即对重庆渝涪高速公路进行经营、维护和管理。高速公路与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在运输成本、时间成本、便捷度等方面存在不同,给交通需求者提供了不同的选择,造成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竞争。2013年底,重庆市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正式通车,该路段与渝涪高速营运的高速路段运输方向相同,对公司运营路段的车流量产生一定分流效应,渝涪高速所属的高速公路车流量因此受到一定的影响。此类竞争未来或在一定程度对渝涪高速以及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3)路桥营运风险
受高速公路运营特点的影响,发行人子公司重庆路桥所辖桥梁以及高速公路在车辆昼夜使用的情况下会受到正常磨损,需要定期对路桥表面进行日常养护,必要时进行大修,以保证路桥表面有良好的通行环境。如果需要维修的路桥范围较大,维修的时间过长,所耗用的成本可能会很高,并会影响路桥的通行质量与交通流量。除此之外,还会有许多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高速公路暂时无法正常通行或对高速公路设施造成破坏,均有可能导致经营主体的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若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施工地形复杂等情况,会导致公路维修、养护成本增加,削弱经营主体乃至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4)生产经营中的固有风险
在经营过程中,如遇洪涝、塌方、地震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均会对路桥设施造成严重破坏,并导致路桥暂时无法正常通行,减少经营主体公司的通行费收入。另外,如遇浓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也会导致高速公路局部甚至全部短时间关闭;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堵车、通行能力减弱和路桥损失,这些情况将对路桥经营主体以及发行人的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导致通行费收入减少、维修成本增加。
如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工程意外、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该等危险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及生命损失、业务中断、财产及设备损坏、污染及环境损害等方面的事故。虽然部分固有风险可以通过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商业保险等方式减小,但由于工程项目管理难度大等不利因素,经营主体公司仍可能因相关事故而承担民事赔偿或受到刑事处罚,从而造成信誉损害或经济损失。此外,出现任何此类风险时若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不能妥善处理,将可能损害本发行人的声誉以及与有关客户的关系,从而带来削弱发行人及子公司市场竞争力和项目获取能力的风险。
(5)路桥建设风险
截至2014年底,发行人主要子公司重庆路桥已完成工程承包和管理项目包括重庆北滨路(董家溪段、华村段)工程、无锡市惠山区行政中心工程项目、茶园新区通江大道工程、沙坪坝区凤中路道路拓宽工程、高九路-嘉华大桥连接段工程和西永微电软件园一期工程等。正在执行的项目包括与重庆市北碚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管理的重庆市北碚组团I标准分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来重庆路桥仍将继续承接工程承包与管理项目。工程承包与管理项目一般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如气候情况、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进度、工程款到位进度、设计变更、合同终止或者更改等影响,从而导致施工进度无法按工程合同进行,故无法保证新签合同金额能够必然转化为收入及利润。若上述情况导致新签合同金额未能转化为收入,则会对重庆路桥乃至发行人的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6)通行费收入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渝涪高速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收入。由于路桥收费标准调整必须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确定,渝涪高速在决定收费标准时自主权较小,不能随总体物价水平及经营成本上升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将来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营业绩和收益。
3、金融行业
发行人子公司包括信托、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实际运营中,发行人主要面临以下几类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商品价格因素等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因经济运作周期变化、金融市场利率波动、通货膨胀、房地产交易、证券市场变化等造成的风险,上述风险可能影响发行人信托板块的信托财产的价值及信托收益水平,也可能影响公司固有资产价值或导致损失。同时,利率、汇率等风险因素的不利变动可能使发行人下属银行和基金的财务和资本状况蒙受一定的损失。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因客户或交易对手违约、信用质量下降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信托板块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在开展自有资金运作和信托投融资理财等业务时,可能会因交易对手违约而给公司或信托财产带来风险。发行人下属银行的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承兑、担保等公司类授信业务、个人类授信业务以及债券投资业务等表内、表外业务。基金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为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形,从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3)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下属商业银行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此流动性风险指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虽然发行人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工作,但不排除在极端情况下出现系统性的流动性危机,从而对银行的正常运营造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转轨市场,市场整体流动性风险较高。发行人下属基金公司的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票和债券会因各种原因面临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使证券交易的执行难度提高,买入成本或变现成本增加。此外,基金投资人的赎回需求可能造成基金仓位调整和资产变现困难,加剧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因公司管理失误、控制缺失、或其他一些人为的错误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尤其是因管理失误和内部控制缺失带来的损失。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是制度和操作流程以及现有制度和流程不能得到有效执行而可能引起的经营风险。公司对各项管理操作制定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措施,并加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防范责任教育,但仍可能因自身及外界环境的变化、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知程度不够、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等原因导致操作风险。
(三)管理风险
1、人力资源管理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发行人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批专业水平较高、忠诚度较高的业务骨干和核心人员。但发行人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和业务范围不断拓宽对发行人的人力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要继续保持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标准,需要不断培养或引进优秀人力资源。
2、资产规模扩大和开发、经营项目增多引致的管理风险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879.82亿元、1,0485亿元、1,386.19亿元和1,708.01亿元。随着发行人资产规模的扩大,开发、经营项目的增多,发行人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也将随之增加,发行人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工作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如果发行人的管理能力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要求,不能伴随资产规模的扩大和项目增多建立更加有效的管理体系,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3、集团管控风险
截至2015年6月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13家,子公司数量较多,涉及行业包括信托、银行、基金公司、路桥投资建设以及高速公路管理运营等。发行人已从集团层面制定了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且各业务单元已形成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团队,但如果未来发行人因业务发展继续新设或收购子公司,可能会出现因管理不到位等导致的风险。
4、跨区域经营风险
信托业务是发行人金融业务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布局,发行人子公司重庆信托业务已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及区域中心城市实现业务布局。重庆信托跨区域的经营,使其在信息传达、资金运作、税务筹划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虽然重庆信托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业务运营状况良好,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在跨区域管理、经营决策、运作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增加。
5、内部控制的风险
发行人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环节,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业务职能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可能存在因公司内部控制发展进程未能完全吻合公司发展状况而导致的问题。
6、基础设施资产运营安全性管理存在的风险
涉及基础设施资产运营管理的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渝涪高速、重庆路桥。在对道路和桥梁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公路行驶车辆的违章驾驶、超速、超限、超载等行为都是较为严重的公路交通安全问题,经营主体公司在道路修护、路政管理及安全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任何处理不当的情形都有可能直接导致重大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相关子公司及发行人正常经营以及形象声誉。
(四)政策风险
1、基础设施业务板块
(1)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桥梁和高速公路运营是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之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项目投资安排和具体经营情况与国家产业政策密切相关,虽然发行人目前所处区域因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而得到政策扶持以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在国民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国家对产业政策、区域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未来政策的变化性,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国务院于2012年8月2日公布《国务院关于批准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该方案,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此举对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
2、金融行业
(1)宏观调控政策对金融行业的风险
货币政策及调控方式的调整将对发行人下属的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产生直接影响。近年来,人民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对货币政策调控方式进行了全方位改革,根据宏观经济状况对货币政策进行调整。如果公司的经营不能根据货币政策变动趋势进行适当调整,货币政策变动将对公司运作和经营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监管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包括信托、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受国家、省级部门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的监管。该类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由不同的政府部门颁布,并可能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经营所在各省内各个地方机构执行。鉴于该等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化,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未能及时进行调整,或未能完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则会对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活动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中国信托行业的发展与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家有关行业监管政策紧密相关。目前,中国信托行业受到高度监管,政策变化是影响信托公司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净资本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产结构和业务开展情况,建立动态的净资本管理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随后,2011年出台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1]11号)又进一步明确了信托公司净资本、风险资本的计算标准和监管指标。受此影响,重庆信托对于净资本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另外,我国正大力推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信托行业的监管政策也可能逐步调整与完善。若未能及时适应相关政策的变化并及时调整策略,则会给重庆信托的经营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随着中国金融监管政策逐渐向国际惯例靠拢,例如采用巴塞尔协议监管标准等,可能会对发行人子公司三峡银行的经营和财务表现产生重大影响。这些政策法规可分为以下四类:一是关于银行业业务品种及市场准入的法规,二是对商业银行增设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三是税收政策和会计制度方面的法规,四是对银行产品定价方面(包括利率与中间业务收费)的法规。
(3)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着不同的法律风险,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而造成同预计情况相比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加大的风险,现有法律可能无法解决与银行有关的法律风险以及与银行和其它商业机构相关的法律有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等。
3、税收政策风险
受惠于中国西部大开发计划,发行人于重庆经营的子公司渝涪高速和重庆路桥均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税,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法定税率为25%,与发行人相关税收优惠具体情况如下:
(1)渝涪高速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渝涪高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重庆路桥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重庆路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重庆路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重庆路桥所属重庆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项目属于上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取得的经营收益从2010年起开始享受上述“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4年12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各地区严禁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等。若政策改变,未来发行人与其子公司可能无法继续享有相同的税务优惠待遇,并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然而,若未来相关政府政策改变,发行人子公司可能无法继续享有相同的税务优惠待遇或政府补助。失去或减少税务优惠待遇或政府补助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第三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04,216.25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玉柏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3日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9号附7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
邮编:400010
联系人:刘基智
联系电话:023-89875218
组织机构代码:66088740-1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的领域内依法进行投资;(二)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四)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范围涉及许可、审批经营的,须办理相应许可、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2007年5月设立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依据渝国资产[2007]84号文《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国信控股由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原股东分别按照所持有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及部分货币资金对公司增资至163,373万元,承接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剥离的非金融类实业投资。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保留金融类资产,主要经营信托业务和固有资金投资金融股权及金融产品。
2007年5月22日,北京宇泰信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设立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2007年5月23日,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重天健验[2007]20号),经审验,截至2007年5月23日,发行人已收到北京宇泰信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注册资本20,000万元。2007年5月23日,发行人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设立登记,名称为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法定代表人为何玉柏,注册资本贰亿元整,实收资本贰亿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与管理;企业重组、购并策划与咨询;投资咨询业务;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2007年6月增资
2007年6月14日,发行人股东出具《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重庆华葡桥梁有限公司、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股东由1名变更为7名,注册资本由2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6.3373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2007年6月14日,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重天健验[2007]024号),经审验,截止至2007年6月14日,发行人已收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注册资本30,000万元。2007年6月14日,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重天健验[2007]026号),经审验,截止至2007年6月14日,发行人已收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重庆华葡桥梁有限公司、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以股权出资方式缴纳的注册资本113,373万元。2007年6月15日,发行人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163,373万元,公司类型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2007年6月增资后,发行人部分股东发生名称变更或股权转让等事项,该等名称变更及股权转让等事项后,公司类型变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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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年8月增资
2015年8月10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上海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40,843.25万股本份额。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216.25万元整。2015年8月31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渝外经贸函[2015]370号),同意发行人本次注册资本由163,373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4,216.25万元人民币。2015年9月18日,发行人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204,216.25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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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最新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国信控股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情况
发行人的股东为8家法人,其中TF-EPI CO.,LIMITED持有公司30.73%的股权,是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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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大股东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TF-EPI Co.,LIMITED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注册地为开曼群岛,法定代表人为陆致成。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Resuccess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TF-EPI CO.,LIMITED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科技项目投资与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TF-EPI Co.,LIMITED资产总额87,505.40万美元、负债总额73,032.39万美元、所有者权益14,473.01万美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美元、净利润8,419.69万美元(以上数据为母公司口径,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5年6月30日,TF-EPI Co.,LIMITED持有发行人股权目前不存在质押等产权受限的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5年6月30日,TF-EPI CO.,LIMITED占公司38.412%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5年9月18日,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204,216.25万元,增资完成后TF-EPI CO.,LIMITED持有公司30.73%%的股权,仍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2011年,国信控股其他股东就与南光(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光香港为原国信控股相对控股股东,持股38.412%)担保纠纷事项提起了仲裁,TF-EPI Co.,LIMITED以司法执行方式获得南光香港持有的国信控股38.412%的股权,为国信控股最大单一股东。国信控股其余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分别为:重庆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942%;重庆希格玛海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242%;重庆新天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242%;重庆新纪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242%;重庆华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413%;重庆富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比例为3.507%。
根据同方股份于2011年12月7日发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最终清华控股持有TF-EPI不少于26%的股权(间接持有国信控股约不少于9.99%的股权)、同方股份持有TF-EPI不少于25%的股权(间接持有国信控股约不少于9.60%的股权)。TF-EPI CO.,LIMITED受让南光(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国信控股股份以后,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TF-EPI CO.,LIMITED认定该公司不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国信控股子公司重庆路桥就此次股权转让后的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于2012年1月5日向重庆市证监局进行了书面说明,并于2012年3月1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补充公告》,对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进行了相应补充说明。
根据同方股份2015年半年报,清华控股持有同方股份25.42%,系同方股份第一大股东。根据同方股份2015年半年报对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可认定同方股份及清华控股为一致行动人,通过TF-EPI CO.,LIMITED合计持有国信控股38.412%的股权。根据《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TF-EPI CO.,LIMITED无法对国信控股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具备对国信控股的实际控制。
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对“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的定义,以及《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认为:国信控股的任一单一股东对国信控股不享有控制权,且未发现在国信控股股东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或其他类似安排。因此,国信控股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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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债券发行概要
一、债券名称:2015年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为“15渝信01”,品种二简称为“15渝信02”)。
二、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申请规模为90亿元,其中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5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11月20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90亿元,其中品种一(3年期,证券代码:136041,简称:15渝信01)发行规模37亿元;品种二(7年期,含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证券代码:136042,简称15渝信02)发行规模53亿元。
三、票面金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40亿元的额度。超额配售部分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六、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品种二为7年期,含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其中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为30亿元。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八、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含超额配售部分)。
九、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通过询价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11月20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90亿元,其中品种一(3年期,证券代码:136041,简称:15渝信01)发行规模37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88%;品种二(7年期,含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证券代码:136042,简称15渝信02)发行规模53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4.26%。
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本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一、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本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三、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期为2015年11月18日。
十四、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18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11月1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11月18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11月18日,若品种二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0年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六、利息及本金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本金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证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八、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十、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二、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二十三、本次债券发行对象: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证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申购投资者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申购投资者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投资者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应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十四、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五、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六、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所募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十八、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将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二十九、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十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三峡银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第五节 债券上市托管基本情况
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2015年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15年12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15渝信01”,上市代码为“136041”; 品种二简称为“15渝信02”,上市代码为“13604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期债券上市后可以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登记托管手续。
三、根据“债项评级对应主体评级基础上的孰低原则”,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
第六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所载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均源于本公司2012-2014年度财务报告,该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审(2015)第XYZH/2015CQA20015号)。2015年1-6月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摘自发行人2015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可查阅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本公司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5年1-6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会计政策等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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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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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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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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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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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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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期债券的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5年11月18日。
2、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18日;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18日。若品种二的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3、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兑付日为2018年11月18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兑付日为2022年11月18日,若品种二的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兑付日为2020年的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4、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5、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本期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主要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及经营性现金流,发行人较高投资收益也将为偿债资金来源提供有效补充。此外,发行人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保持良好关系,良好的间接融资渠道为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1、偿债资金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产生的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
发行人偿债资金最主要的来源为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及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稳步发展,经营规模逐年增长。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8.84亿元、64.44亿元、87.66亿元和63.9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46亿元、10.04亿元、19.81亿元和19.41亿元。公司盈利能力优异,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较好保障。按合并报表口径,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86亿元、130.31亿元、105.97亿元和38.34亿元。发行人日常经营产生的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将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较好的保障。
2、投资收益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5.88亿元、5.86亿元、16.54亿元和21.76亿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18%、19.35%、33.11%和50.66%,较高的投资收益将为偿债资金来源提供有效补充。
3、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间接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为166.03亿元,已使用授信97.45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68.58亿元。同时,公司资信情况良好,直接融资能力逐渐增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通过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直接融资渠道进行融资。
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足以偿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或本金,公司可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在资本市场中进行直接债务融资筹集资金,用于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流动资产余额为555.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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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119.45亿元为所有权受限资产,分别是益民基金风险准备金0.60亿元,三峡银行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118.85亿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15.08亿元;若未来公司出现偿债困难的情形,可以通过变现部分流动资产作为本期债券的偿付资金,发行人将根据公司的资金情况,结合市场形势,确保公司偿债资金充足。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发行人董事会承诺
根据本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决议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相关承诺,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七)专项偿债账户
本公司在三峡银行渝中支行设立了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账户,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本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资金,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将当年度应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偿债账户,保证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支付。本公司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将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到位情况书面通知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若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未能按时到位,本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三、发行人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构成债券违约的情形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券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或加速清偿时,发行人未能及时全额偿付到期应付本期债券的到期本金;
2、发行人未能及时全额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下的任何承诺(上述1到2项违约情形除外)并将严重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的能力;
4、发行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并被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或由有权机关指定接管或托管主体)或已进入相关的诉讼、清理、整顿或托管程序;
5、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且发行人未能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五(5)日内提供债券受托管理人认可的新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
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本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当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果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利息以及满足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将构成发行人违约,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规定促使发行人尽快公告通知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或依法申请法定机构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代表债券持有人进行追索。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作为本期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事务及其他事务。如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发行人重组、和解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违约责任及法律救济方式请参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时间不晚于联合评级网站),并同时报送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第九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
第十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2015年6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90亿元的公司债券,计划分期发行,首期基础发行规模50亿元,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本次债券剩余数量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90亿元,其中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经公司2015年6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批准,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子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通过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方式补充子公司营运资金,可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为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直接支持,具体如下:
(一)增强公司资金实力
公司开展各项业务所需资金除匹配的自有资金外,剩余部分主要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应付票据、银行借款方式筹集。近年来,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较快,公司借款金额保持在较高水平,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各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4.18亿元、53.56亿元和59.71亿元。发行人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将拓展现有融资渠道,以较低成本获取更多资金,从而达到增强公司资金实力的目的,为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优化债务结构
截至2015年6月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5.25%,流动比率为0.42。负债总额为14,560,633.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3,190,632.1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90.59%,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按照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90亿元测算,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下降5.27个百分点至85.32%,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上升至0.49,公司债务结构得以优化。短期债务比例下降有利于减少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提升公司负债结构稳定性。
(三)满足业务发展所需资金
发行人作为大型控股公司,各业务板块均有不同的子公司作为实际运营主体。近年来,发行人各板块业务迅速拓展,子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逐步增加。如基础设施建设板块,未来重庆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良好机遇,发行人子公司重庆路桥已通过嘉陵江嘉华大桥和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两个项目实施,对BOT项目的全过程,包括项目融资、建设、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都总结出了一套完整的经验,重庆路桥目前已在BOT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PPP投融资模式,未来将有机会参与重庆市及其他地区PPP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金融板块,目前信托行业已进入转型发展阶段,在政策红利空间渐失、潜在信托兑付风险逐渐显现、行业结构调整压力骤增、金融监管不断强化的背景下,发行人强大的资金实力会为重庆信托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公司还将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重庆信托启动股份制改造方案,持续推进上市筹备工作。另一方面,公司将适时为重庆三峡银行发展提供支持,改善三峡银行目前因资本规模限制而较为紧张的各项监管指标。通过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人可以更好地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各业务板块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第十二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
二、主承销商
■
三、发行人律师
■
四、会计师事务所
■
五、资信评级机构
■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
七、申请上市交易所
■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2012-2014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资信评级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自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主承销商处查阅上述备查文件,或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 TF-EPI Co.,Limited | 30,000 | 货币 | 18.363% |
| 32,755 | 股权 | 20.049% | |
| 重庆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143 | 股权 | 12.942% |
| 重庆希格玛海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股权 | 12.242% |
| 重庆华葡投资有限公司 | 13,745 | 股权 | 8.413% |
| 重庆富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5,730 | 股权 | 3.507% |
| 重庆新天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货币 | 12.242% |
| 重庆新纪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股权 | 12.242% |
| 合计 | 163,373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 TF-EPI Co.,Limited | 30,000 | 货币 | 14.690% |
| 32,755 | 股权 | 16.040% | |
| 重庆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143 | 股权 | 10.353% |
| 重庆希格玛海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股权 | 9.794% |
| 重庆华葡投资有限公司 | 13,745 | 股权 | 6.730% |
| 重庆富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5,730 | 股权 | 2.805% |
| 重庆新天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货币 | 9.794% |
| 重庆新纪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股权 | 9.794% |
| 上海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0,843.25 | 货币 | 20.000% |
| 合计 | 204,216.25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 TF-EPI Co.,Limited | 30,000 | 货币 | 14.690% |
| 32,755 | 股权 | 16.040% | |
| 重庆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143 | 股权 | 10.353% |
| 重庆希格玛海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股权 | 9.794% |
| 重庆华葡投资有限公司 | 13,745 | 股权 | 6.730% |
| 重庆富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5,730 | 股权 | 2.805% |
| 重庆新天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货币 | 9.794% |
| 重庆新纪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股权 | 9.794% |
| 上海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0,843.25 | 货币 | 20.000% |
| 合计 | 204,216.25 | 100.00% |
| 项 目 | 2015年6月30日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1,507,584,716.91 | 21,322,190,507.05 | 17,490,546,592.20 | 12,885,146,963.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43,847,988.05 | 561,617,129.46 | 1,014,135,072.28 | 927,655,916.20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42,474,926.25 | 76,403,451.24 | 16,698,312.60 | 80,543,627.82 |
| 预付款项 | 702,600,000.00 | 702,600,000.00 | 3,558,762.24 | 123,025,882.00 |
| 应收利息 | 107,875,384.96 | 495,820,347.80 | 379,076,639.56 | 271,179,682.89 |
| 应收股利 | 46,604,397.86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2,068,845,375.54 | 2,058,659,598.38 | 989,018,160.78 | 1,887,474,158.14 |
| 存货 | 403,294,387.55 | 402,193,122.61 | 401,588,009.13 | 681,467,014.17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462,418,349.81 | 17,833,055,990.91 | 12,615,211,501.65 | 18,244,377,733.3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5,585,545,526.93 | 43,452,540,147.45 | 32,909,833,050.44 | 35,100,870,978.47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785,386,022.57 | 9,055,841,494.12 | 5,239,753,260.38 | 3,107,919,659.61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5,882,997,965.45 | 4,014,473,699.54 | 4,865,148,254.34 | 4,073,920,521.73 |
| 长期应收款 | 2,525,733,083.04 | 2,567,095,541.86 | 2,612,509,507.38 | 2,384,391,939.32 |
| 长期股权投资 | 3,105,339,359.40 | 2,379,305,759.41 | 1,511,240,495.79 | 1,438,157,6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530,616,988.91 | 548,094,155.26 | 579,815,216.03 | 597,099,001.73 |
| 固定资产 | 4,133,862,573.67 | 4,245,977,160.00 | 4,356,984,926.91 | 4,549,674,985.30 |
| 在建工程 | 3,875,322.46 | 4,156,472.46 | 19,522,945.79 | 54,624,097.32 |
| 固定资产清理 | 92,689.20 | 92,689.20 | 204,995.50 | 112,306.30 |
| 无形资产 | 164,822,310.52 | 154,710,270.85 | 129,133,574.22 | 121,839,227.34 |
| 商誉 | 314,004,480.87 | 314,004,480.87 | 314,004,480.87 | 725,520,276.26 |
| 长期待摊费用 | 387,300,672.87 | 487,879,051.98 | 551,703,882.60 | 483,448,405.8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3,049,409.11 | 239,933,296.30 | 148,123,463.08 | 101,021,229.2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2,148,295,885.16 | 71,154,616,674.70 | 51,616,170,896.01 | 35,243,891,014.4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5,215,376,763.23 | 95,166,180,746.55 | 71,944,315,898.90 | 52,881,620,264.50 |
| 资产合计 | 170,800,922,290.16 | 138,618,720,894.00 | 104,854,148,949.4 | 87,982,491,242.97 |
| 流动负债: | - | - | - | - |
| 短期借款 | 783,000,000.00 | 397,373,600.77 | 1,122,900,571.02 | - |
| 应付票据 | 16,760,000,000.00 | 5,452,150,000.00 | - | - |
| 应付账款 | 153,005,366.49 | 149,966,711.71 | 203,685,466.69 | 215,294,653.78 |
| 预收款项 | 342,161,153.94 | 584,403,784.92 | 539,912,825.71 | 274,127,775.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752,031,778.28 | 476,081,500.91 | 240,062,906.76 | 176,362,102.40 |
| 应交税费 | 846,309,636.99 | 913,497,261.08 | 371,345,486.42 | 345,218,998.60 |
| 应付利息 | 589,109,300.94 | 626,317,795.15 | 301,599,342.97 | 220,984,235.12 |
| 应付股利 | 128,800,000.00 | 38,269,319.36 | 30,984,944.36 | 73,103,694.36 |
| 其他应付款 | 7,039,070,043.81 | 2,269,836,425.50 | 3,133,566,848.29 | 1,277,095,335.0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1,503,169.31 | 1,609,236,075.00 | 1,078,269,375.00 | 985,38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3,991,330,870.43 | 91,320,707,783.00 | 72,801,174,407.65 | 61,688,179,475.5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1,906,321,320.19 | 103,837,840,257.40 | 79,823,502,174.87 | 65,255,746,270.56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6,460,177,700.00 | 5,970,645,625.00 | 5,355,881,700.00 | 6,418,421,075.00 |
| 应付债券 | 6,779,893,775.81 | 5,446,534,807.63 | 1,348,896,185.26 | 900,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 | 17,467,972.00 | 21,537,024.00 | 14,949,11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674,818.55 | 8,693,092.20 | - | - |
| 递延收益 | 60,681,995.37 | 42,603,484.16 | 38,121,188.41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92,584,411.92 | 679,240,493.20 | 372,871,625.75 | 260,202,216.2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700,012,701.65 | 12,165,185,474.19 | 7,137,307,723.42 | 7,593,572,401.23 |
| 负 债 合 计 | 145,606,334,021.84 | 116,003,025,731.59 | 86,960,809,898.29 | 72,849,318,671.79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 | 1,633,730,000.00 | 1,633,730,000.00 | 1,633,730,000.00 | 1,633,730,000.00 |
| 资本公积 | 764,224,117.54 | 764,224,117.54 | 763,523,084.01 | 763,523,084.01 |
| 减:库存股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475,182,828.12 | 1,234,223,550.84 | 700,942,143.37 | 526,126,049.12 |
| 盈余公积 | 242,632,852.49 | 242,632,852.49 | 224,378,276.09 | 193,862,185.21 |
| 未分配利润 | 9,297,906,167.33 | 7,357,164,218.89 | 5,394,110,864.15 | 4,420,828,675.6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413,675,965.48 | 11,231,974,739.76 | 8,716,684,367.62 | 7,538,069,993.9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780,912,302.84 | 11,383,720,422.65 | 9,176,654,683.43 | 7,595,102,577.1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194,588,268.32 | 22,615,695,162.41 | 17,893,339,051.05 | 15,133,172,571.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0,800,922,290.16 | 138,618,720,894.00 | 104,854,148,949.34 | 87,982,491,242.97 |
| 项 目 | 2015年1-6月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 一、营业总收入 | 6,396,489,687.26 | 8,766,359,474.50 | 6,444,192,287.48 | 5,884,476,088.73 |
| 其中:营业收入 | 6,396,489,687.26 | 8,766,359,474.50 | 6,444,192,287.48 | 5,884,476,088.73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6,385,447,178.61 | 8,735,276,760.60 | 6,375,530,645.63 | 5,857,332,727.19 |
| 其中:其他业务收入 | 11,042,508.65 | 31,082,713.90 | 68,661,641.85 | 27,143,361.54 |
| 利息收入 | 3,741,942,893.17 | 4,914,425,947.90 | 3,605,644,037.54 | 3,780,569,443.53 |
| 已赚保费 | - |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1,825,369,642.54 | 2,548,468,581.90 | 1,299,268,848.25 | 794,441,654.81 |
| 二、营业总成本 | 4,414,812,851.17 | 2,660,297,397.68 | 1,967,455,910.67 | 2,578,163,693.70 |
| 其中:营业成本 | 2,334,509,847.88 | 2,660,297,397.68 | 1,967,455,910.67 | 2,578,163,693.70 |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2,333,599,445.52 | 2,658,196,924.76 | 1,961,271,896.81 | 2,572,110,731.39 |
| 其中:其他业务成本 | 910,402.36 | 2,100,472.92 | 6,184,013.86 | 6,052,962.31 |
| 利息支出 | 2,104,232,865.87 | 2,125,940,103.93 | 1,430,948,492.64 | 2,120,248,509.39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25,711,344.54 | 125,863,197.37 | 115,461,860.24 | 71,370,288.79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14,815,245.05 | 318,013,410.57 | 281,037,179.61 | 202,447,367.78 |
| 销售费用 | 938,265,904.51 | 1,336,108,761.71 | 926,472,621.33 | 710,410,134.08 |
| 管理费用 | 49,626,993.47 | 90,261,110.47 | 87,145,900.82 | 59,332,252.68 |
| 财务费用 | 781,935,600.28 | 817,482,040.32 | 538,735,671.81 | 533,933,111.52 |
| 资产减值损失 | 95,659,259.98 | 286,286,977.09 | 456,322,961.73 | 106,072,261.65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1,066,584.67 | -13,438,715.19 | 129,279,782.81 | 117,223,859.4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75,825,433.45 | 1,653,568,971.95 | 585,766,354.72 | 587,941,029.9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189,378,863.62 | 144,396,495.79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78,568,854.21 | 4,898,040,033.42 | 2,902,068,179.04 | 2,399,282,156.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346,788.66 | 102,237,975.80 | 129,744,407.80 | 144,618,181.71 |
| 减:营业外支出 | 695,585.14 | 5,725,732.19 | 3,855,565.53 | 7,091,357.14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144,819.40 | 184,950.73 | 3,709,974.4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295,220,057.73 | 4,994,552,277.03 | 3,027,957,021.31 | 2,536,808,981.34 |
| 减:所得税费用 | 731,722,810.88 | 1,079,266,504.76 | 637,738,528.87 | 531,336,677.3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63,497,246.85 | 3,915,285,772.27 | 2,390,218,492.44 | 2,005,472,304.0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40,741,948.44 | 1,981,307,931.14 | 1,003,798,279.38 | 946,001,909.53 |
| 少数股东损益 | 1,622,755,298.41 | 1,933,977,841.13 | 1,386,420,213.06 | 1,059,470,394.5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712,843,749.47 | 1,018,340,278.38 | 435,821,401.80 | 31,621,908.94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50,653,497.38 | 4,933,626,050.65 | 2,826,039,894.24 | 2,037,094,212.98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81,701,225.72 | 2,514,589,338.61 | 1,178,614,373.63 | 972,146,144.96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68,952,271.66 | 2,419,036,712.04 | 1,647,425,520.61 | 1,064,948,068.02 |
| 项 目 | 2015年1-6月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4,475,144.24 | 1,182,787,546.59 | 1,642,224,477.97 | 1,310,260,635.8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11,317,564,968.77 | 12,365,156,290.73 | 15,592,871,497.39 | 10,317,976,772.4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2,066,782.46 | -42,526,562.30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47,988,500.00 | 1,374,616,220.68 | 352,594,901.92 | -1,645,000,000.0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1,026,346,820.96 | 469,935,233.31 | -82,184,763.38 | 258,100,023.49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931,597,004.51 | 5,810,896,251.07 | 5,514,357,944.23 | 4,563,658,091.48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1,100,000,000.00 | - | 585,000,000.00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5,599,217,213.73 | 6,605,082,708.21 | -6,098,463,130.99 | -6,429,274,047.4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5,694.59 | 20,843,500.00 | 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6,663,736.22 | 1,272,855,124.16 | 1,420,608,058.96 | 961,506,135.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171,159,746.51 | 29,081,335,069.34 | 18,949,919,268.56 | 9,299,701,048.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500,399.65 | 73,165,599.23 | 112,241,475.51 | 138,156,974.6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3,764,642,573.00 | 5,062,664,312.88 | 4,462,962,829.60 | 4,507,624,111.20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25,964,968.06 | 4,212,722,965.58 | 2,426,719,152.04 | 1,546,582,133.90 |
| 支付买入返售款项净额 | 10,698,366,376.81 | 4,271,256,502.09 | -5,339,864,079.46 | -5,440,865,801.43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934,902,594.57 | 1,762,518,014.44 | 1,886,344,050.66 | 2,111,300,538.11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7,760,676.29 | 817,619,406.42 | 594,089,260.52 | 451,791,632.7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77,134,697.68 | 1,030,573,811.25 | 937,486,232.14 | 803,278,330.3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2,218,809.87 | 1,253,858,292.44 | 839,135,917.67 | 395,889,152.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337,561,159.81 | 18,484,378,904.33 | 5,919,114,838.68 | 4,513,757,072.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3,598,586.70 | 10,596,956,165.01 | 13,030,804,429.88 | 4,785,943,976.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321,080,301.48 | 85,536,882,736.06 | 48,324,421,344.75 | 16,993,002,268.5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24,211,940.81 | 3,269,508,193.89 | 686,606,383.75 | 651,687,290.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75,007.40 | 6,159,186.73 | 28,440.00 | 12,3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27,000,000.00 | 382,123,812.65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712,912.23 | 7,886,275.16 | - | 320,132,883.1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163,580,161.92 | 88,847,436,391.84 | 49,393,179,981.15 | 17,964,834,742.6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920,054.61 | 305,992,238.68 | 289,193,173.69 | 260,480,594.1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8,342,015,875.21 | 82,460,889,708.89 | 58,765,141,018.98 | 24,074,390,720.65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5,000,000.00 | - | - | 442,476,621.7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238,417.09 | 17,333,870,171.39 | 1,993,971,275.63 | 691,556,982.9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513,174,346.91 | 100,100,752,118.96 | 61,048,305,468.30 | 25,468,904,919.4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594,184.99 | -11,253,315,727.12 | -11,655,125,487.15 | -7,504,070,176.8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345,148,631.70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37,780,000.00 | 4,828,649,525.53 | 1,982,802,725.02 | 20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852,266,000.00 | 3,000,000,000.00 | 448,650,000.00 | 1,3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576,000,000.00 | 2,035,030,000.00 | 1,127,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90,046,000.00 | 8,404,649,525.53 | 4,811,631,356.72 | 2,627,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58,758,600.77 | 2,508,445,870.78 | 2,429,552,154.00 | 2,004,899,85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38,093,842.83 | 963,060,857.07 | 831,909,894.29 | 795,306,482.2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89,344.35 | 2,113,624,298.87 | 667,201,550.30 | 423,730,783.9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03,841,787.95 | 5,585,131,026.72 | 3,928,663,598.59 | 3,223,937,116.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3,795,787.95 | 2,819,518,498.81 | 882,967,758.13 | -596,437,116.2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46,943.38 | 382,169.61 | 188,392.87 | -165,102.3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71,555,557.14 | 2,163,541,106.31 | 2,258,835,093.73 | -3,314,728,418.7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532,397,938.29 | 17,368,856,831.98 | 15,110,021,738.25 | 18,424,750,156.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303,953,495.43 | 19,532,397,938.29 | 17,368,856,831.98 | 15,110,021,738.25 |
| 项 目 | 2015年6月30日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12,330,185.65 | 7,786,883.51 | 9,257,336.14 | 152,127,959.6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45,607,893.19 | 3,025,850.00 | - | 6,955,862.42 |
| 预付款项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 | 120,000,000.00 |
| 应收股利 | 261,396,800.00 | - | - | 74,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570,524,394.08 | 1,182,884,850.49 | 770,808,270.76 | 850,810,128.18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100,000,000.00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89,859,272.92 | 1,993,697,584.00 | 780,065,606.90 | 1,203,893,950.21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86,530.00 | 2,586,530.00 | 2,586,530.00 | 2,586,530.00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24,818,704.39 | 3,624,818,704.39 | 3,649,818,704.39 | 3,649,818,704.39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742,011.72 | 22,064,534.28 | 22,709,579.40 | 5,838,656.13 |
| 固定资产 | 1,290,859.40 | 1,537,556.85 | 2,013,065.51 | 19,943,116.8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1.33 | 781.33 | 906.31 | 18,111,158.3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703,137,961.22 | 6,913,905,243.88 | 4,020,476,434.69 | 66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353,576,848.06 | 10,564,913,350.73 | 7,697,605,220.30 | 4,356,298,165.78 |
| 资产合计 | 17,443,436,120.98 | 12,558,610,934.73 | 8,477,670,827.20 | 5,560,192,115.99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83,000,000.00 | 83,000,000.00 | - | - |
| 应付票据 | 7,730,000,000.00 | 4,596,000,000.00 | - | - |
| 应交税费 | 90,857.47 | 31,409,242.72 | 2,558,688.22 | 144,144.73 |
| 其他应付款 | 4,369,415,583.42 | 2,115,732,866.95 | 1,922,200,636.01 | 612,327,377.1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6,000,000.00 | 177,000,000.00 | 180,000,000.00 | 14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832,000,000.00 | 2,055,030,000.00 | 610,0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358,506,440.89 | 7,835,142,109.67 | 4,159,789,324.23 | 1,367,471,521.83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398,000,000.00 | 398,000,000.00 | 175,000,000.00 | 355,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8,000,000.00 | 398,000,000.00 | 175,000,000.00 | 355,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12,756,506,440.89 | 8,233,142,109.67 | 4,334,789,324.23 | 1,722,471,521.83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 | 1,633,730,000.00 | 1,633,730,000.00 | 1,633,730,000.00 | 1,633,730,000.00 |
| 资本公积 | 263,907,762.54 | 263,907,762.54 | 263,907,762.54 | 263,907,762.54 |
| 盈余公积 | 242,632,852.49 | 242,637,008.30 | 224,378,276.09 | 193,862,185.21 |
| 未分配利润 | 2,546,659,065.06 | 2,185,194,054.22 | 2,020,865,464.34 | 1,746,220,646.4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686,929,680.09 | 4,325,468,825.06 | 4,142,881,502.97 | 3,837,720,594.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443,436,120.98 | 12,558,610,934.73 | 8,477,670,827.20 | 5,560,192,115.99 |
| 项 目 | 2015年1-6月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 一、营业收入 | 22,707,098.50 | 45,058,330.15 | 145,579,333.56 | 17,791,070.85 |
| 减:营业成本 | 322,522.56 | 645,045.12 | 255,330.36 | 161,261.28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28,446.07 | 1,446,322.41 | 9,321,089.41 | 3,821,311.20 |
| 管理费用 | 8,320,976.04 | 13,057,706.03 | 21,866,397.88 | 16,252,150.79 |
| 财务费用 | 395,148,486.71 | 238,624,001.47 | 133,886,235.23 | 135,940,569.27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692,691.46 | 7,900.00 | 7,083,018.77 | -345,042.7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4,823,054.54 | 421,533,914.56 | 339,786,091.36 | 596,489,445.6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61,502,413.12 | 212,827,069.68 | 327,119,390.81 | 457,760,181.13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404,501.30 | 5.05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 -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1,502,413.12 | 212,827,069.68 | 326,714,889.51 | 457,760,176.0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30,239,747.59 | 21,553,980.70 | -16,424,466.4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1,502,413.12 | 182,587,322.09 | 305,160,908.81 | 474,184,642.52 |
| 五、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61,502,413.12 | 182,587,322.09 | 305,160,908.81 | 474,184,642.52 |
| 项 目 | 2015年1-6月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253,128.49 | 41,667,376.40 | 145,579,333.56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8,216,174.35 | 193,532,230.94 | 490,032,525.79 | 456,927,414.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1,469,302.84 | 235,199,607.34 | 635,611,859.35 | 456,927,414.23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26,821.48 | 6,414,017.58 | 8,289,695.52 | 6,420,376.3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179,420.19 | 6,748,504.94 | 10,567,464.03 | 38,165,370.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5,174,344.28 | 1,113,769,756.16 | 636,402,758.28 | 494,000,885.8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3,880,585.95 | 1,126,932,278.68 | 655,259,917.83 | 538,586,632.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411,283.11 | -891,732,671.34 | -19,648,058.48 | -81,659,218.5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647,295,319.14 | 17,905,644,732.06 | 123,559,493.40 | 710,191,921.6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3,426,254.54 | 421,533,914.56 | 424,571,068.21 | 505,297,664.7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27,106,665.54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990,721,573.68 | 18,354,285,312.16 | 548,130,561.61 | 1,215,489,586.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088.04 | 82,245.95 | 140,699.00 | 2,470,92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576,853,817.25 | - | - | 164,531,897.23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6,238,703,541.25 | 1,866,708,772.07 | 602,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576,894,905.29 | 16,238,785,787.20 | 1,866,849,471.07 | 769,002,817.2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3,826,668.39 | 2,115,499,524.96 | -1,318,718,909.46 | 446,486,769.1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483,000,000.00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576,000,000.00 | 2,035,030,000.00 | 25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059,000,000.00 | 2,035,030,000.00 | 25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47,000,000.00 | 180,000,000.00 | 145,000,000.00 | 3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9,872,083.14 | 25,576,040.27 | 32,238,222.23 | 40,824,305.5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078,661,265.98 | 662,295,433.30 | 125,516,625.4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6,872,083.14 | 2,284,237,306.25 | 839,533,655.53 | 496,340,930.9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6,872,083.14 | -1,225,237,306.25 | 1,195,496,344.47 | -246,340,930.9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4,543,302.14 | -1,470,452.63 | -142,870,623.47 | 118,486,619.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86,883.51 | 9,257,336.14 | 152,127,959.61 | 33,641,340.0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2,330,185.65 | 7,786,883.51 | 9,257,336.14 | 152,127,959.61 |
| 科目 | 2015年6月末 |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 货币资金 | 2,150,758.47 | 38.6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4,384.80 | 4.04% |
| 应收账款 | 4,247.49 | 0.08% |
| 预付款项 | 70,260.00 | 1.26% |
| 应收利息 | 10,787.54 | 0.19% |
| 应收股利 | 4,660.44 | 0.08% |
| 其他应收款 | 206,884.54 | 3.72% |
| 存货 | 40,329.44 | 0.73%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46,241.83 | 51.2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558,554.55 | 100.00% |
| 名称: |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何玉柏 |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9号附7号 |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 |
| 联系人: | 刘基智 |
| 电话: | 023-89875218 |
| 传真: | 023-89875189 |
| 名称: |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学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层 |
| 联系人: | 杨金林、耿旭、王子繁、唐亮、汪彦婷、林幸、邱晨 |
| 电话: | 021-20336000 |
| 传真: | 021-20336040 |
| 名称: |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
| 负责人: | 韩德云 |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2号中安国际大厦12F |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号企业天地4号楼9层 |
| 签字律师: | 李亮、王秀江 |
| 电话: | 023-63631830 |
| 传真: | 023-63631834 |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叶韶勋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侯黎明、王静 |
| 电话: | 023-88755566 |
| 传真: | 023-89112599 |
| 名称: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 负责人: | 吴金善 |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
| 联系人: | 陈凝 |
| 电话: | 010-85172818 |
| 传真: | 010-85171273 |
| 名称: |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学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层 |
| 联系人: | 杨金林、耿旭、王子繁、唐亮、汪彦婷、林幸、邱晨 |
| 电话: | 021-20336000 |
| 传真: | 021-20336040 |
| 名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总经理: | 黄红元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
| 电话: | 021-68808888 |
| 传真: | 021-68807813 |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负责人: | 高斌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
| 电话: | 021-38874800 |
| 传真: | 021-58754185 |
| 银行名称: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渝中支行 |
| 帐号: | 0101014210017781 |
| 户名: |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证券简称: 15渝信 01、15渝信02
证券代码: 136041、136042
发行总额: 人民币90亿元
上市时间: 2015年12月18日
上 市 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