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广告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科技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永泰01”公司债券
    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撤回匹伐他汀
    钙片等药品注册申请的公告
  •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  
    2015年12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B6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3版:信息披露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永泰01”公司债券
    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撤回匹伐他汀
    钙片等药品注册申请的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永泰01”公司债券
    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5-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156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永泰01”公司债券

    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2永泰01,代码:122215)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于回售申报日(2015年12月14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永泰01”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2永泰01”债券回售申报登记的统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086,864手(1手为10张),回售金额为1,086,864,000元。

    本公司将于2015年12月21日对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2永泰01”债券实施回售。回售实施完毕后,“12永泰01”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如下:

    单位:手

    变更前数量变更数量变更后数量
    1,600,0001,086,864513,13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157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永泰02”公司债

    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5.45%

    ●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6.50%

    ● 调整后起息日:2016年1月31日

    根据《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2永泰02,债券代码:122222)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2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105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6.50%并固定不变(注: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5.45%并固定不变)。

    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具体回售实施办法将另行公告。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永泰能源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2永泰02、本期债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公司债券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回售“12永泰02”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永泰02”债券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付息日(2016年2月1日)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付息日“12永泰02”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为债券存续期每年的1月31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2016年度付息日为2016年2月1日(2016年1月31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人民币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2永泰02

    3、债券代码:122222

    4、发行总额:人民币9亿元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45% ,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105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6.50%并固定不变(注: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5.45%并固定不变)。

    7、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2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本公司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105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6.50%并固定不变(注: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5.45%并固定不变)。

    8、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9、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3年1月31日,计息期限为2013年1月31日至2018年1月30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1月31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资信评级情况:2015年5月28日,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158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

    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4年3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 CP58号),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60亿元(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9月13日、2014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015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1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15亿元,期限为366天,单位面值100元,发行利率为7.50%,起息日为2015年12月17日,兑付日为2016年12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截至本期发行完为止,公司短期融资券存续发行金额为60亿元。

    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及具体发行情况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