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暨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5-06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暨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筹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宾市国资委”)筹划、论证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19日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如何盘活上市公司等事宜进行了多次讨论,并与其他相关方进行了初步沟通,经初步论证、协商,本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由于需要对募集资金拟收购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日起继续停牌。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国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资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于2015年11月26日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宜宾国资公司和五粮液集团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宜宾纸业56,691,800股(占宜宾纸业股本总额的53.83%)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中环国投。截止协议签署之日,宜宾国资公司、五粮液集团分别持有宜宾纸业39,776,583股、16,915,217股,占宜宾纸业总股本的37.77%、16.06%。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环国投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5-063)、《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临2015-064)。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经审慎决策,公司拟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同时,公司承诺拟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6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一、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宜宾市国资委正在策划、论证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9日起停牌;2015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停牌公告》,明确本次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0天,并分别于2015年7月8日、7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停牌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的规定,经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12月28日继续停牌。201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二、公司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相关各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节能环保类项目,已确定投资垃圾等离子气化发电和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并已基本确定收购部分相关资产,相关收购协议仍在进一步商谈中。
自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以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的资产开展了资产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收购资产等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和磋商。
三、拟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中环国投与宜宾国资公司、五粮液集团签署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后,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对于公司目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战略转型作出新的部署,对原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拟利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进行原计划项目的投资。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承诺拟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 6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为促进战略转型及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本公司拟筹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