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5-05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送达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广发证券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王慧能先生、刘芳女士履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及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广发证券此前已安排保荐代表人阎鹏、伍建筑先生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安排保荐代表人王慧能先生、刘芳女士接替阎鹏、伍建筑先生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慧能先生、刘芳女士,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保荐代表人简历后附。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慧能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山东部资深经理。主持或参与大连友谊(SZ.000679)定向增发、创元科技(SZ.000551)定向增发、浙江金科(SZ.300459)IPO、天舟文化(SZ.300148)IPO、瑞德设计(831248.OC)新三板、梓橦宫(832566.OC)新三板等项目。
刘芳女士,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1998年加入广发证券投行部,曾主持或参与过梅雁股份、武汉中百、宝丽华、五粮液、特变电工的配股业务,深天马、铁龙物流和湖北能源的增发项目以及湘鄂情、鸿利光电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